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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价加成 药价比以前便宜15%
发布时间: 2015-11-03 09:05 来源: 编辑: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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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 冯梓晔)今后在县级公立医院开药更便宜了!新政策将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上涨医疗服务价格……11月2日,湖北省物价局宣布,全省64个县市、100多家县级公立医院,在10月30日全面取消15%药品加成,拧干医药流通中的“水分”。
  药品直降15% 大检小检降20%
  慢性病患者将获利

  很多患者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医院买的药比药店贵。为什么?一个原因就是药品加成。以前,国家允许医院将药价提高15%后卖给患者,以药补医。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将“平价卖药”,药价不再比药店高了,乙肝等需要长期吃药的慢性病患者将获利。
  另外,此次“医改”中还降低了86项检查项目的收费,如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项目,实际降价20%左右。
  以前做一次彩超要100元,现在只需要80元;以前磁共振平扫500元,现在要400元。这对需要定期复查的慢性病患者绝对是个好消息。
  取消药品加成 服务费却上涨
  看病真的便宜了吗?

  湖北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了,那以前一百块钱能看的病,现在是不是七八十就够了?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确实减少了药品这一块的收入,但也同步提高了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湖北省物价局农产品与医药价格处处长李新阶介绍。
  也就是说,取消药品15%的加成基本平移到了医事服务费,其中诊查费上涨75%,护理费上调150%。
  以门诊诊查费为例,三级医院医师诊查费每次从3元提升到5元;专家门诊主任医师诊查费每次14元。
  “这一降一涨,就像按下葫芦起了瓢,我们看病能少拿钱吗?”对于不少网友的疑问,李新阶解释,方案规定,服务价格上涨总量只相当于药品加成总量的80%,且上涨的服务费用相应纳入医保按比例报销,患者总体负担是下降的。
  今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覆盖湖北所有县(市),实施范围为第一、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其余县(市)政府确定的1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后,医院将避免开大处方、大检查,多做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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