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在首次公告招聘1名临时工救护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过程中,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无法进行“择优录用”,为此,决定再次面向竹山县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条件与资格
应聘驾驶员具备B1及以上驾驶资格。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有3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4月25日。报名者下载《临时工救护车驾驶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到十堰麻风防治中心报名。联系人:徐承国,联系电话:13451259028
三、方法步骤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办公室、监察室对申请参加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考汽车驾驶技术基本理论)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每项考试各占5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办法:综合成绩前二名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麻防中心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中心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考核决定,聘用1名临时工驾驶员。
四、聘用代遇
月薪2500元,同时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一经录用签订临时工用工合同,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表现,满一年后逐年适当增加薪酬。
2015年4月20日
一、 条件与资格
应聘驾驶员具备B1及以上驾驶资格。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有3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4月25日。报名者下载《临时工救护车驾驶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到十堰麻风防治中心报名。联系人:徐承国,联系电话:13451259028
三、方法步骤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办公室、监察室对申请参加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考汽车驾驶技术基本理论)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每项考试各占5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办法:综合成绩前二名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麻防中心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中心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考核决定,聘用1名临时工驾驶员。
四、聘用代遇
月薪2500元,同时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一经录用签订临时工用工合同,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表现,满一年后逐年适当增加薪酬。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