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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规:高中学生没修满144个学分不得拿毕业证
发布时间: 2016-02-26 16:34 来源: 编辑: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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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高三学生注意啦!5月31日后严禁转学籍

  高中学生没修满144个学分,不得拿毕业证。今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5月31日之前对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并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档案信息进行修改。学生毕业(结业)后,其高中原学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学校要重点关注借读生、复学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防止因信息不齐不全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要重点关注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件号、入学时间等涉及毕业证书内容的学生基本信息,防止因基本信息错误导致学生毕业证书信息打印错误。
  今年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原则上全省免费统一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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