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郧阳网)通讯员 张齐华报道:日前,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两项补贴”的受益人为具有十堰市郧阳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通知》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自愿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也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提交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等相关证明材料。补贴资格审核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按月或按季发放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惠农“温馨卡”发放。
《通知》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改善民生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特别对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区政府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确保此项民生工作依法依规做实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