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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7-05 17:21 来源: 编辑: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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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有效预防因超速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筹资在346国道潘口小漩路段新建了固定测速设施,经省级质监部门验收合格,拟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该路段大车限速50公里每小时,小车限速60公里每小时,凡大车时速超过60公里,小车时速超过75公里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的,一律自动抓拍上网实施处罚)。另在城区千福路、振武路车辆违停(违反禁令标志)的,一律自动抓拍上网实施处罚(处罚100元,记3分)。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拒绝交通陋习,确保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

  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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