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出:对江岸、硚口等七个主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实行限贷限购。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通知中出:对江岸、硚口等七个主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实行限贷限购。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