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
通 告
广大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12月9日起,在以下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一、白家湾公路管理站(G242国道官渡镇境内);二、麻家渡公路管理站(G346国道麻家渡镇境内);三、三台超限检测站(G242国道楼台乡境内)。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运政等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6日
关于在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
通 告
广大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12月9日起,在以下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一、白家湾公路管理站(G242国道官渡镇境内);二、麻家渡公路管理站(G346国道麻家渡镇境内);三、三台超限检测站(G242国道楼台乡境内)。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运政等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