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做好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要求及《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竹政发【2003】5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组织推荐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励工作,并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凡推荐为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的侯选人、侯选组织、侯选项目,必须符合《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推荐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应是我县(行业)知名、成长性好的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额的6%,并提供相关专利、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委托)开发、转让合同或研发立项任务书及向统计部门报送的《科技项目情况表》等证明材料。
2、科技进步奖: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并整体应用生产实践;地理标志产品、行业和企业标准可以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3、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授权,并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专利、地理标志产品、行业和企业标准等取得的时间在2014年4月1日以后。
4、科技奖推荐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作为完成人申报多个项目;非中国公民作为项目完成人;
5、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等方面存在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完成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二、推荐材料
报奖项目的推荐材料为《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可从竹山科技业务交流群中下载(QQ群号码:241081525)。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5份,其中两套需附全套技术资料,在推荐书封面右上角注明“全套资料”(主要包括: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等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装订成册(A4纸)电子版与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三、推荐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请各推荐单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在评审结束后,除获奖项目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报奖单位和推荐部门做好本单位(部门)报奖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材料受理科室
推荐材料报送到竹山县科技局成果股
联系人:胡霞
联系电话:0719-4215639 13597896756
电子邮箱:330945613@qq.com
竹山县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为做好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要求及《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竹政发【2003】5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组织推荐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励工作,并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凡推荐为竹山县第十届科技进步奖的侯选人、侯选组织、侯选项目,必须符合《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推荐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应是我县(行业)知名、成长性好的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额的6%,并提供相关专利、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委托)开发、转让合同或研发立项任务书及向统计部门报送的《科技项目情况表》等证明材料。
2、科技进步奖: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并整体应用生产实践;地理标志产品、行业和企业标准可以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3、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授权,并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专利、地理标志产品、行业和企业标准等取得的时间在2014年4月1日以后。
4、科技奖推荐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作为完成人申报多个项目;非中国公民作为项目完成人;
5、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等方面存在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完成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二、推荐材料
报奖项目的推荐材料为《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可从竹山科技业务交流群中下载(QQ群号码:241081525)。竹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5份,其中两套需附全套技术资料,在推荐书封面右上角注明“全套资料”(主要包括: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等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装订成册(A4纸)电子版与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三、推荐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请各推荐单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在评审结束后,除获奖项目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报奖单位和推荐部门做好本单位(部门)报奖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材料受理科室
推荐材料报送到竹山县科技局成果股
联系人:胡霞
联系电话:0719-4215639 13597896756
电子邮箱:330945613@qq.com
竹山县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