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东门棚改推行“房票”安置
发布时间: 2017-05-19 20:16 来源: 编辑:袁平凡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18日,记者在东门棚改指挥部了解到,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5月20日全面施行《竹山县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方案》,标志着“房票”安置方式在我县正式推行。
  据悉,东门棚改群众作为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房交钥匙后,指挥部为其发放房票,房票按规定可以提取现金,可以全部或部分用于购房。房票使用期限为6个月,最长延长3个月,从被征收人领取房票之日起计算。
  被征收人领取房票后,被征收人(或其受委托人)凭房票、个人身份证,可以在全县及十堰市范围内选择购买商品房(现房和二手商品房以房管局备案为准),房票作为结算购房款的凭证;对符合条件无需购房的,可以选择直接结算。被征收人在领取房票10日后,可持房票、本人身份证和现有住房证件,申请指挥部安置及资金保障组兑付资金。
  据悉,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化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不含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补偿)4%的奖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自主购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不含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补偿)6%的奖励。同时,以上奖励分别核算无误后计入房票的票面价值。(卢波)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