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竹山县擂鼓镇护驾村分散建房、擂鼓村环境整治及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已由竹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擂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与谈判。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擂鼓镇境内,共计2个标段(标段划分、编号、最高限价等信息见附表)。
2. 2施工内容:拟对竹山县擂鼓镇护驾村分散建房、擂鼓村环境整治及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2.3计划工期:90天
谈判 编号 |
项目所在村 |
工程项目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规格 |
最高限价 (万元) |
2017LG-001 |
护驾村 |
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建房 |
90 |
拟建18户66人,1650㎡ |
148.5 |
2017LG-002 |
擂鼓村 |
环境整治,房屋维修改造、产业道路硬化 |
90 |
拟改造房屋46户,新修产业路2㎞ |
124 |
备注 |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质检(自检)、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和特殊工艺、维护、缺陷修复、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 2、各标段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2.4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无亏损。
3.4信誉要求: a、未被责令停业的; b、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d、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
3、5其它要求:申请人需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前需按中标金额5%提交履约保证金和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方便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县外企业报名。
3.7 为保证工程进度,不接受在擂鼓镇境内有正在施工且未竣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
3.8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 7 月 28 日至 2017年 7 月 3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由授权委托人持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竹山县盘龙上河城小区七号楼二单元一楼)报名。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同时获取,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擂鼓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柯宏 电话:18871961678
代理公司: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陶定洲 电话:15997829888
二〇一七年 七 月 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