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竹山县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报经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解除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见附表)、注销该地块《建设用地批准书》(竹山县〔2015〕竹土建让字第00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宝丰镇上坝新村项目受让人自动解除与该宗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上述土地依法收回。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9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宝丰镇上坝新村项目受让人自动解除与该宗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上述土地依法收回。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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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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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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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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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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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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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上坝
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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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镇
上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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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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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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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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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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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