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按照十堰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十环督改指文〔2019〕1号)要求,现对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编号〔2018〕2D0417004、〔2018〕2D0418004、号共计2个信访件问题拟予以销号,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共7天。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竹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电话:0719-4225272
2019年10月25日
竹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二批) | ||||
编号 | 反馈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
〔2018〕2D0417004 | 竹山县城关镇桥东村工业园家俱厂生产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 立案调查,停产整治,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后方可生产 | 已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 |
〔2018〕2D0418004 | 竹山县文峰乡长坪集镇靠近316国道的河流上游有一家养猪场,规模几百头至几千头,养猪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该河,使河水发黑发臭,气味难闻。河水最终汇入堵河 | 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做好清污分流和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粪肥综合利用,确保粪污不外排。 | 企业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无粪污直排现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