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30日,我县召开“三沿五区”(沿高速路和公路干线、沿铁路、沿河道,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集中住宅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推进会。副县长龚世华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传达学习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殡葬改革不仅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保护生态、集约资源的重要社会改革,更是一项普惠群众、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杜绝增量、速减存量、因地制宜、分期治理、销号管理、限期完成”的要求,采取迁坟、立改卧、平坟、绿化覆盖等方式,6月30日前完成散埋乱葬坟墓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守住“三沿五区”不增一坟、不建一坟的底线,建立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要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十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制度,对照目标任务和纪律要求,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柴林林)
会议宣读了《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传达学习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殡葬改革不仅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保护生态、集约资源的重要社会改革,更是一项普惠群众、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杜绝增量、速减存量、因地制宜、分期治理、销号管理、限期完成”的要求,采取迁坟、立改卧、平坟、绿化覆盖等方式,6月30日前完成散埋乱葬坟墓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守住“三沿五区”不增一坟、不建一坟的底线,建立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要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十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制度,对照目标任务和纪律要求,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柴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