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北星石材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竹)安监罚〔2018〕1004号
被处罚单位:竹山县北星石材有限公司
地 址:竹山县双台乡
邮 编:44221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林茂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3636251222
违法事实及证据:经查,你公司未按规定向县安监局报告疑似职业病的情况和未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竹)安监罚〔2018〕1004号
被处罚单位:竹山县北星石材有限公司
地 址:竹山县双台乡
邮 编:44221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林茂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3636251222
违法事实及证据:经查,你公司未按规定向县安监局报告疑似职业病的情况和未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