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文件要求, 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重点扶持领域,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全省会计监督检查确定的重点,对县内3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共计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7.9万元。
检查结果表明,各单位重视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日渐完善,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但检查也发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检查中发现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单位财务人员对新政策新规定的理解不够,账务处理带有随意性;还有新增固定资产时,只记入事业支出,而不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三是超范围超标准报销。检查中发现,超标准报销支出差旅费等。
五是支出报销不合规。随着近几年财经专项治理的深入,各单位财务报销都不断规范,审批也更加严格。但仍存在附件手续不齐全、审批不合规、票据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如: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先接待后审批、超标准接待现象,部分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齐全;
六是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新增资产未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及资产基金、非流动资金基金账,导致账实不符。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集中审理、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书,责令被查单位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各被查单位都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规范整改,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财经违纪违规问题。
竹山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