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汪海波申请,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同意正式设立“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现将其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1、该校属于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为汪海波;
2、该校位于城关镇明清大道32#3幢2层,办学内容为中小学文化课培训和作业辅导,办学规模为6个班180人;
3、该校开办资金20万元,学校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达到相关标准,办学章程、从业人员资质等符合相关要求;
4、办学许可证号:142032372018059,有效期5年,自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止。
特此公告。
附1: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附2: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年春季培训计划
附3:湖北省民办学校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书
竹山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1: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为: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地址:竹山县城关明清大道32#3幢二层(竹山实验小学大门斜对面100米龙背小区二楼)
第三条 本校由汪海波独资举办,属于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是文化课培优作业辅导 。
第四条 学校面向竹山县招生,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招生规模六个班,每班30人,共计180人。
第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民办学校,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通过资金、实物、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具体承担举办民办学校职责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者必须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登记证上或在学校章程上得到明确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有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制定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成立后,举办者对学校的生存、发展、稳定、延续和办学的质量负有重大而直接的责任者。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引领、管理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办学和进一步发展。
第七条 学校举办者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法提出学校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移除、终止等,事宜;
(三)监督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
(四)依照法律法规对学校制定管理和考核措施;
(五)推举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人选;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并确定学校首届校委会组成人选;
(六)为学校的发展规划及重大事项提出意见,经校委会决议后实施;
(七)根据经济发展及社会的需要,调整学校办学规模;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或终止时获取由政府或法律范围内提供的补偿或者奖励;
(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举办者权利的转让、变更、分立、合并,或依法处分学校法人财产,都不得改变学校的非营利性质和侵犯学校的法人财产权。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持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学校办学经费,不断增加办学投入,争取各级政府政策支持,为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保障;
(三)依法保护学校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举办人是自然人或是机构法人的,随其法理权利义务存续终止而存续终止。举办人是自然人并在学校任职的,进入职务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依照章程自主管理,保障学校法人财产权的依法存续;
(二)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办学目标,制定发展规划;
(三)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承传与创新活动;
(四)根据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调节招生计划;
(五)根据学校需要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学校学生、教职工进行管理。
(六)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聘任教职员工,调整其收入分配,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政策支持与奖励、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接受举办者对办学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估;
(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本章程规定实施民主管理;
(四)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五)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社会服务;
(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文化活动自由;
(七)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学校经费,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
(八)遵守国家相关劳动与人事政策,保障教职员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积极改善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依法收取有关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十)承担借贷与债务责任;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决策机构,是学校法人财产权实际所有管理者。董事会根据需要决定成立另外具独立法人资质的相应非营利性基金会,并依照相关法律,决定学校法人资产委托或移除到基金会管理经营及其合作关系方式
第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检查学校财务状况;
4、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在每学年开学前召开。若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按照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实行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决定,校长也可以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服从学校董事会的领导,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报董事会审核;
(三)组织教学活动、教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负责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依法聘用和解聘教师;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执行董事会决定的学校基础建设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经董事会同意,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十)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或指导、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
举办者开办资金;
政府资助;
学费及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学校应当将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学费、后勤管理或代收费、办学积累等各项资产分类登记入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依法取得相关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扶持,用于办学条件的提升。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年收取经费用于下列支出范围;
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更新;
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
办公经费支出、日常管理费用、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及其他业务支出等;
学生的餐费、活动费、交通费等;
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章 学生
第二十五条 凡每学期开学由家长报名填写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报名登记表且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后为学校每期培训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本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三十条 学校教职工由专职教师和作业辅导老师、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基本工资制度加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鼓励并积极促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对教职工根据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的权利;
(四)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五)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六)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教师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教师要做到: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五)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规范,不能在教育阶段周期之中途调离职守;
(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七)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八)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九)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三十五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协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经董事会决定,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应由举办者提出,并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经学校董事会决议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学校董事会决定终止办学,或学校出现法定事由必须终止时,应当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按照学校与其他个人、组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应付款项或提前解除合同所需支付的违约金;
(四)偿还其他债务;
第四十条 学校清偿上述费用及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组织举办教育事业,不得擅自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具体的规章制度体系。具体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文件政策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董事会提出,报竹山县教育局核准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自竹山县教育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附2: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年春培训计划
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学习方式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课程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一、指导思想
立足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学校(竹山致远教育)实际,以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安全工作为基础,以进一步落实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师资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本校各项工作的水平。学校位于竹山县实验小学大门口斜对面100米龙背小区二楼、面积600余平方米。面向竹山招生,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招生规模六个班,每班30人,共计180人。
二、工作目标
1、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改善薄弱环节,争取在年检中有好的表现。
2、抓实学校的各项管理,让学生的行为规范、学业成绩等方面有整体性的提高。
三、重点工作
1、牢牢抓住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日常安全管理。
2、加强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管理水平。
3、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促进教学“五环节”的较好落实,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
四、具体措施
(一)学校管理
1、重新调整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明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以及分年度、分部门的目标、措施等,增强规划的执行意识。
2、调整、充实教职工队伍,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来提高分管工作的管理效能。落实过程管理,学期计划的制定要有针对性、可执行性;计划通过后就要照此执行;执行中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工作要做好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资料积累。
3、建立教职工的学习制度和工作交流制度,拓宽教职工的眼见,提高教职工的思考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教职工管理工作评价机制。
4、梳理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可以执行的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机制,以此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5、明确学校各类岗位的工作职责,优化检查、评估履行岗位职责的机制;组织学习岗位职责,期末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履责交流,进行履责评价。
(二)师资队伍
1、校长要制定适合学校实际的校本培训计划,计划要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对教师参加培训的评价等。本学期主要从专业道德(师德)、专业技能(课堂教学、班主任管理、集体教研)入手,以听讲座、看录像、听课、评课、专题讨论、教研活动等形式进行。
2、建立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做好新教师的拜师结对工作,建立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教师专业发展自主活动小组”,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形成关注自身专业发展的氛围,达到各类层次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3、举行第一届“致德杯”教学大赛,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展示、交流、实践、研究和观摩的平台。本次大赛涉及教师专业素养(粉笔字等)、专业技能(备课、课堂教学、教学案例)等内容,力求做到全员参与。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评价的标准等,体现对此项大赛的全程管理。
(三)德育工作
1、建设好德育队伍
(1)强化全员育人意识,通过师德培训提高教师的育人意识、榜样意识,关注教师在教学中的学科渗透,加强合作,注意对教师在备课中在课堂教学中、在作业批改检查中、在个别辅导中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的评价。
(2)以提教师业务素质为突破口,适时组织全体或部分骨干外出参加培训和考察学习,以开拓班主任视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行为规范教育
(1)围绕学校既定的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成为拥有“仁、智、义、强”品质的致德好学生),制定分年级的培养目标,细化为行为规范的分年级要求,形成适合本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培养目标的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实践和评价体系。
(2)积极探索“生活德育”的目标、方法和实施途径,要把“仁、智、义、强”的要求融入学生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注意生活细节中的德育,人际交往中的德育等,改善德育的落脚点,突出学生的道德实践。
(3)落实学校德育和班级德育,开展“健康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对这些专题教育要根据年级的特点做出统筹的安排。
(4)结合学生行为规范表现出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训练,本学期的前半阶段,重点强化学生的文明行为,改变乱扔垃圾、纪律性差的陋习。
(5))以文化墙、板报、温馨教室创建、重视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弘扬学生中的优秀事例,引导学生过有道德的生活,做有道德的人。本学期学校文化墙更换一次,板报更换一次,力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版面活泼、新颖,有吸引力,有观赏性和教育性。
(6)举行以“好书伴我成长”的首届读书节活动,引导学生在有益的书本中汲取营养。
3、建立德育激励机制
(1)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以改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为契机,完善班主任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真正实行班主任工作的绩效与待遇挂钩制度。用好、用足相关要求,努力提高班主任待遇。
(2)继续开展好创“五星级文明班”、“五星级文明学生”和“优秀班主任”活动, 以开展创“五星级文明班”和“五星级文明学生”活动为载体,积极构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三自”机制,并形成以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相结合的“星级文明学生”评价制度。借助庆祝“六一”节之际,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表彰“五星级文明班”、“五星级文明学生”和“优秀班主任”
4、完善家校联系
(1)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积极拓宽德育的主渠道,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教育网络。
(2)重视家庭、社会与学校教育的配合。组织、安排召开学生家长会(本学期至少一次)及部分学生会议。
(3)严格执行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进行五人次的家访并有记录,与每个学生的家长至少电话联系或家长来校面谈一次。教师要通过家访,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及学习情况,也有针对性的指导家长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与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授课,为农民工及留守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或提供咨询。
(四)教学工作
1、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
(2)加强教学“五环节”的有效落实。
备课管理:第一,修改学校备课评价标准,明确备课要求;第二,加强备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第三,分享优秀备课,加强集体备课;第四,开展备课辅导,强调片断细节设计,强调目标设定与教学环节之间的匹配性。
上课管理:第一,加强随堂听课、预约听课,提供课堂教学的评价和辅导;第二,切合学校实际,教研组讨论形成一堂好课标准,引导教师按照好课的标准去上课;外出学习听课后,要进行汇报。
作业管理:第一,修改学校学生作业评价指标,明确各类作业要求;第二,加强学生作业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关注作业设计与课堂教学目标之间的匹配度,关注教师批改作业的及时性,正确性,突出强调作文批改不过周,其它学科批改不过日,关注学生作业的态度、正确率、订正的及时性。
辅导管理:第一,加强个别学生的课内辅导和课后辅导,减少学困生;第二,把“堂堂清、天天清、周周清”作为辅导学生的工作目标。考试与评价管理:第一,严格考试程序,做到出卷、考试、阅卷、登分、试卷分析规范有序;第二,探索多样的评价学生的方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召开教师会议,通过会议加强教师的培训;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通过教师履责的过程,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
3、强化新教师培训
(1)组织新教师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
(2)采取师徒接对的传统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新教师尽快成长。
(3)加强对新教师教学的日常管理,对新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后进行及时反馈,对教学检查中确实存在问题的教师,将重点辅导和帮助。
(4)开展新教师的备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活动,提供不断实践和锻炼的机会。
4、上好校本课程
(1)借助本培训中心的现有资源,学校根据部分学生兴趣要求,调动部分有书法和绘画特长老师的积极性,从4—6年级吸收学生参加毛笔、硬笔书法特色课程和美术特色课学习,扩大学校知名度。
(五)后勤工作
(1)、按照十堰市竹山县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100%。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抓好保安人员的工作培训和工作检查,努力把好校门进出关,要严格履行一切外来人员进出都要登记的手续;把好校门口的秩序关,每天上学、放学值日人员要到岗维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的秩序,确保学生进出校园的安全;强化水电、校舍安全及所有监控设备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食堂管理,进一步把食堂工作做细、做实。食堂负责人要根据食品卫生要求,每天把好食品的入口关,食堂人员每天要把好洗刷关、烹饪关、消毒关,要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卫生检查。
附: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春学科培训备案审核申请表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附3

1、该校属于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为汪海波;
2、该校位于城关镇明清大道32#3幢2层,办学内容为中小学文化课培训和作业辅导,办学规模为6个班180人;
3、该校开办资金20万元,学校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达到相关标准,办学章程、从业人员资质等符合相关要求;
4、办学许可证号:142032372018059,有效期5年,自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止。
特此公告。
附1: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附2: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年春季培训计划
附3:湖北省民办学校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书
竹山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1: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为: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地址:竹山县城关明清大道32#3幢二层(竹山实验小学大门斜对面100米龙背小区二楼)
第三条 本校由汪海波独资举办,属于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是文化课培优作业辅导 。
第四条 学校面向竹山县招生,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招生规模六个班,每班30人,共计180人。
第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民办学校,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通过资金、实物、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具体承担举办民办学校职责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者必须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登记证上或在学校章程上得到明确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有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制定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成立后,举办者对学校的生存、发展、稳定、延续和办学的质量负有重大而直接的责任者。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引领、管理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办学和进一步发展。
第七条 学校举办者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法提出学校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移除、终止等,事宜;
(三)监督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
(四)依照法律法规对学校制定管理和考核措施;
(五)推举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人选;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并确定学校首届校委会组成人选;
(六)为学校的发展规划及重大事项提出意见,经校委会决议后实施;
(七)根据经济发展及社会的需要,调整学校办学规模;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或终止时获取由政府或法律范围内提供的补偿或者奖励;
(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举办者权利的转让、变更、分立、合并,或依法处分学校法人财产,都不得改变学校的非营利性质和侵犯学校的法人财产权。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持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学校办学经费,不断增加办学投入,争取各级政府政策支持,为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保障;
(三)依法保护学校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举办人是自然人或是机构法人的,随其法理权利义务存续终止而存续终止。举办人是自然人并在学校任职的,进入职务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依照章程自主管理,保障学校法人财产权的依法存续;
(二)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办学目标,制定发展规划;
(三)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承传与创新活动;
(四)根据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调节招生计划;
(五)根据学校需要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学校学生、教职工进行管理。
(六)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聘任教职员工,调整其收入分配,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政策支持与奖励、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接受举办者对办学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估;
(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本章程规定实施民主管理;
(四)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五)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社会服务;
(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文化活动自由;
(七)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学校经费,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
(八)遵守国家相关劳动与人事政策,保障教职员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积极改善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依法收取有关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十)承担借贷与债务责任;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决策机构,是学校法人财产权实际所有管理者。董事会根据需要决定成立另外具独立法人资质的相应非营利性基金会,并依照相关法律,决定学校法人资产委托或移除到基金会管理经营及其合作关系方式
第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检查学校财务状况;
4、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在每学年开学前召开。若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按照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实行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决定,校长也可以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服从学校董事会的领导,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报董事会审核;
(三)组织教学活动、教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负责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依法聘用和解聘教师;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执行董事会决定的学校基础建设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经董事会同意,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十)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或指导、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
举办者开办资金;
政府资助;
学费及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学校应当将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学费、后勤管理或代收费、办学积累等各项资产分类登记入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依法取得相关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扶持,用于办学条件的提升。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年收取经费用于下列支出范围;
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更新;
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
办公经费支出、日常管理费用、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及其他业务支出等;
学生的餐费、活动费、交通费等;
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章 学生
第二十五条 凡每学期开学由家长报名填写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报名登记表且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后为学校每期培训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本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三十条 学校教职工由专职教师和作业辅导老师、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基本工资制度加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鼓励并积极促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对教职工根据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的权利;
(四)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五)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六)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教师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教师要做到: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五)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规范,不能在教育阶段周期之中途调离职守;
(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七)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八)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九)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三十五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协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经董事会决定,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应由举办者提出,并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经学校董事会决议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学校董事会决定终止办学,或学校出现法定事由必须终止时,应当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按照学校与其他个人、组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应付款项或提前解除合同所需支付的违约金;
(四)偿还其他债务;
第四十条 学校清偿上述费用及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组织举办教育事业,不得擅自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具体的规章制度体系。具体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文件政策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董事会提出,报竹山县教育局核准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自竹山县教育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附2: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年春培训计划
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学习方式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课程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一、指导思想
立足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学校(竹山致远教育)实际,以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安全工作为基础,以进一步落实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师资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本校各项工作的水平。学校位于竹山县实验小学大门口斜对面100米龙背小区二楼、面积600余平方米。面向竹山招生,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招生规模六个班,每班30人,共计180人。
二、工作目标
1、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改善薄弱环节,争取在年检中有好的表现。
2、抓实学校的各项管理,让学生的行为规范、学业成绩等方面有整体性的提高。
三、重点工作
1、牢牢抓住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日常安全管理。
2、加强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管理水平。
3、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促进教学“五环节”的较好落实,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
四、具体措施
(一)学校管理
1、重新调整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明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以及分年度、分部门的目标、措施等,增强规划的执行意识。
2、调整、充实教职工队伍,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来提高分管工作的管理效能。落实过程管理,学期计划的制定要有针对性、可执行性;计划通过后就要照此执行;执行中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工作要做好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资料积累。
3、建立教职工的学习制度和工作交流制度,拓宽教职工的眼见,提高教职工的思考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教职工管理工作评价机制。
4、梳理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可以执行的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机制,以此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5、明确学校各类岗位的工作职责,优化检查、评估履行岗位职责的机制;组织学习岗位职责,期末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履责交流,进行履责评价。
(二)师资队伍
1、校长要制定适合学校实际的校本培训计划,计划要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对教师参加培训的评价等。本学期主要从专业道德(师德)、专业技能(课堂教学、班主任管理、集体教研)入手,以听讲座、看录像、听课、评课、专题讨论、教研活动等形式进行。
2、建立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做好新教师的拜师结对工作,建立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教师专业发展自主活动小组”,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形成关注自身专业发展的氛围,达到各类层次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3、举行第一届“致德杯”教学大赛,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展示、交流、实践、研究和观摩的平台。本次大赛涉及教师专业素养(粉笔字等)、专业技能(备课、课堂教学、教学案例)等内容,力求做到全员参与。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评价的标准等,体现对此项大赛的全程管理。
(三)德育工作
1、建设好德育队伍
(1)强化全员育人意识,通过师德培训提高教师的育人意识、榜样意识,关注教师在教学中的学科渗透,加强合作,注意对教师在备课中在课堂教学中、在作业批改检查中、在个别辅导中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的评价。
(2)以提教师业务素质为突破口,适时组织全体或部分骨干外出参加培训和考察学习,以开拓班主任视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行为规范教育
(1)围绕学校既定的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成为拥有“仁、智、义、强”品质的致德好学生),制定分年级的培养目标,细化为行为规范的分年级要求,形成适合本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培养目标的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实践和评价体系。
(2)积极探索“生活德育”的目标、方法和实施途径,要把“仁、智、义、强”的要求融入学生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注意生活细节中的德育,人际交往中的德育等,改善德育的落脚点,突出学生的道德实践。
(3)落实学校德育和班级德育,开展“健康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对这些专题教育要根据年级的特点做出统筹的安排。
(4)结合学生行为规范表现出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训练,本学期的前半阶段,重点强化学生的文明行为,改变乱扔垃圾、纪律性差的陋习。
(5))以文化墙、板报、温馨教室创建、重视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弘扬学生中的优秀事例,引导学生过有道德的生活,做有道德的人。本学期学校文化墙更换一次,板报更换一次,力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版面活泼、新颖,有吸引力,有观赏性和教育性。
(6)举行以“好书伴我成长”的首届读书节活动,引导学生在有益的书本中汲取营养。
3、建立德育激励机制
(1)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以改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为契机,完善班主任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真正实行班主任工作的绩效与待遇挂钩制度。用好、用足相关要求,努力提高班主任待遇。
(2)继续开展好创“五星级文明班”、“五星级文明学生”和“优秀班主任”活动, 以开展创“五星级文明班”和“五星级文明学生”活动为载体,积极构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三自”机制,并形成以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相结合的“星级文明学生”评价制度。借助庆祝“六一”节之际,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表彰“五星级文明班”、“五星级文明学生”和“优秀班主任”
4、完善家校联系
(1)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积极拓宽德育的主渠道,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教育网络。
(2)重视家庭、社会与学校教育的配合。组织、安排召开学生家长会(本学期至少一次)及部分学生会议。
(3)严格执行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进行五人次的家访并有记录,与每个学生的家长至少电话联系或家长来校面谈一次。教师要通过家访,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及学习情况,也有针对性的指导家长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与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授课,为农民工及留守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或提供咨询。
(四)教学工作
1、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
(2)加强教学“五环节”的有效落实。
备课管理:第一,修改学校备课评价标准,明确备课要求;第二,加强备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第三,分享优秀备课,加强集体备课;第四,开展备课辅导,强调片断细节设计,强调目标设定与教学环节之间的匹配性。
上课管理:第一,加强随堂听课、预约听课,提供课堂教学的评价和辅导;第二,切合学校实际,教研组讨论形成一堂好课标准,引导教师按照好课的标准去上课;外出学习听课后,要进行汇报。
作业管理:第一,修改学校学生作业评价指标,明确各类作业要求;第二,加强学生作业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关注作业设计与课堂教学目标之间的匹配度,关注教师批改作业的及时性,正确性,突出强调作文批改不过周,其它学科批改不过日,关注学生作业的态度、正确率、订正的及时性。
辅导管理:第一,加强个别学生的课内辅导和课后辅导,减少学困生;第二,把“堂堂清、天天清、周周清”作为辅导学生的工作目标。考试与评价管理:第一,严格考试程序,做到出卷、考试、阅卷、登分、试卷分析规范有序;第二,探索多样的评价学生的方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召开教师会议,通过会议加强教师的培训;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通过教师履责的过程,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
3、强化新教师培训
(1)组织新教师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
(2)采取师徒接对的传统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新教师尽快成长。
(3)加强对新教师教学的日常管理,对新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后进行及时反馈,对教学检查中确实存在问题的教师,将重点辅导和帮助。
(4)开展新教师的备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活动,提供不断实践和锻炼的机会。
4、上好校本课程
(1)借助本培训中心的现有资源,学校根据部分学生兴趣要求,调动部分有书法和绘画特长老师的积极性,从4—6年级吸收学生参加毛笔、硬笔书法特色课程和美术特色课学习,扩大学校知名度。
(五)后勤工作
(1)、按照十堰市竹山县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100%。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抓好保安人员的工作培训和工作检查,努力把好校门进出关,要严格履行一切外来人员进出都要登记的手续;把好校门口的秩序关,每天上学、放学值日人员要到岗维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的秩序,确保学生进出校园的安全;强化水电、校舍安全及所有监控设备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食堂管理,进一步把食堂工作做细、做实。食堂负责人要根据食品卫生要求,每天把好食品的入口关,食堂人员每天要把好洗刷关、烹饪关、消毒关,要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卫生检查。
附: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春学科培训备案审核申请表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附: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9春学科培训备案审核申请表 | |||||||
机构名称: | 竹山致德教育培训学校 | 学校地址: | 竹山实验小学斜对面100米龙背小区二楼 | 报名电话: | 4217789 | ||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内容 | 师资配备 | 招生对象 | 进度安排 | 上课时间 | 收费项目和标准 |
1 | 小学语文 | 1-6年级与上册课本教材同步作文与阅读理解 | 专职 | 小学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上午8;00-10;00 | 680元/科 |
2 | 小学数学 | 1-6年级与上册数学课本教材同步重难点、易错点 | 专职 | 小学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上午10;00-12;00 | 680元/科 |
3 | 小学英语 | 4-6年级与上册英语课本教材同步重难点、易错点 | 专职 | 小学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下午14;30-16;30 | 680元/科 |
4 | 初中语文 | 7-9年级与上册课本教材同步、作文与阅读理解 | 专职 | 初中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上午8;00-10;00 | 700元/科 |
5 | 初中数学 | 7-9年级与上册数学课本教材同步重难点、易错点 | 专职 | 初中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上午10;00-12;00 | 700元/科 |
6 | 初中英语 | 7-9年级与上册英语课本教材同步重难点、易错点 | 专职 | 初中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下午14:30-16:30 | 700元/科 |
7 | 初中物理 | 8-9年级与上册物理课本教材同步重难点、易错点 | 专职 | 初中 | 和教材同步教学 | 2019年3/4/5/6月每周周六下午16;30-18;30 | 700元/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