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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2018年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14 08:45 来源: 编辑:党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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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竹山县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指标(鄂财建发[2018]135号)已下达我县,项目资金总额38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资金15万元、涨价补助保留资金23万元),拟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全额兑付竹山县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对象。
根据2018年竹山县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指标(鄂财建发[2018]135号)资金兑付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细则》(鄂交财[2017]568号)文件规定,对全县所有客船、客渡船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航线航班备案证明、渡口批文和船舶加油发票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全县所有客船、客渡船的年度运营状况和耗油量情况进行了统计、核实,以船舶实际耗油量作为补贴依据,确定单船燃油补贴资金基数,同时按照鄂交财[2017]568号文件要求,将北斗(GPS)开启情况、重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船舶防治污染情况纳入水路客运燃油补贴考核兑现,确保本次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分配。
一、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范围
经核实,本次符合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条件的船舶共26艘,其中:客船6艘、客渡船20艘。
二、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
1、补贴总金额:38万元;
2、船舶耗油量计算公式:功率×运营天数×每天运营时间×油耗系数0.0002;
3、基数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总耗油量=1623.38元/吨;
4、单船补贴基数:耗油量×补贴标准;
5、兑现考核项目权重:
⑴年度无重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70%
⑵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15%
⑶北斗(GPS)开启抽检率达到80%以上:5%
⑷水路出行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5%
⑸船舶防治污染措施达标:5%
6、单船补贴金额:单船补贴基数×[⑴+⑵+⑶+⑷+⑸]
附:《2018年竹山县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直补花名册》
本分配方案将在今日竹山网上进行公示,如果对本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方案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竹山县港航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联系电话:0719-4225226。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竹山县2018年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直补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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