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医疗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结果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医疗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二、磋商内容: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医疗废水处理站建设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7年10月27日
磋商地点: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办公室
磋商小组:刘学庆(组长)、贺新、杨云(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五、异议与投诉
本项目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投标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719-4228332
2、采购单位: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袁 黎 电 话:13349791369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绪贤
地 址:竹山县北大街508号 电 话:13636190058
2017年10月27日
一、项目名称: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医疗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二、磋商内容: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医疗废水处理站建设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7年10月27日
磋商地点: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办公室
磋商小组:刘学庆(组长)、贺新、杨云(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成交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江苏三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31.8 | 35 |
本项目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投标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719-4228332
2、采购单位: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袁 黎 电 话:13349791369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绪贤
地 址:竹山县北大街508号 电 话:13636190058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