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本谈判项目竹山县楼台乡塔院村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工程已由竹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楼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与谈判。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楼台乡塔院村境内,共分3个标段。

2、计划工期:4个月。
3、施工范围:拟对楼台乡塔院村塔院寺、油坊街、王家院3个新规划扶贫安置点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信誉要求: a、未被责令停业的; b、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d、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
4、其它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需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
②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按中标金额提交5%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方便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县外企业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3月4日至 2017年3月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拟任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22号)报名。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招 标 人:竹山县楼台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86909609
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19-4698888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