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镇西河水厂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十发改审批【2015】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报名。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2.1建设地点:竹山县宝丰镇境内
2.2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以及配水工程。
2.3计划工期:6个月,概算投资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技术等方面满足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完成过一项10000吨/日以上供水水厂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须附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5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 年3月22日至 2016年3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双休除外),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⑥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⑦类似工程业绩(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等相关资料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湖北大唐人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5、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 鑫 电话:15971885639
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源 电话:15327976888 电 话:0719-4223558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