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施家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施家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得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施家河流域得胜镇范围内,拟对施家河流域得胜镇范围内金明、花竹、茶场、大桥、施家河等5个村的部分中低产田进行高标准改造,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小型蓄排水工程、灌溉渠网、山塘整治、土地平整等。
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竹山县施家河流域得胜镇茶场、大桥等两村部分地区 (合同编号:ZSGBZNT/2016SG/01)、
第二标段:竹山县施家河流域得胜镇金明、花竹等两村部分地区(合同编号:ZSGBZNT/2016SG/02)、
第三标段:竹山县施家河流域得胜镇施家河村(合同编号:ZSGBZNT/2016SG/0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4、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 年3月28日至 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类似工程业绩(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原件)、⑦水利厅颁发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原件(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⑧竹山(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各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7家;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席大勇 电话:13886841921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成玲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636209587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