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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系列之十六:不做老好人,要为真君子
发布时间: 2016-08-31 10:01 来源: 编辑: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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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好人”是指党员干部队伍中以“保平安”为底线,工作不思进取,遇事不讲原则,见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绕道走的人。现实中,“老好人”不少,有“老好人”思想的更多。“老好人”和“老好人”思想的存在,看似维护了表面“和谐”,实则滋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看似不伤“和气”,实质上却掩盖了个人责任担当缺失之弊与曲意逢迎的行为之垢,严重败坏党的风气,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害。党员干部要立信念、明职责、敢担当,做“为官避事平生耻”的真君子,切不可当唯求和气、得过且过的“老好人”。
  “在其位、谋其政”,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应的是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多大,权责对等。工作就是职责,岗位就是使命。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甘当“维持会会长”,这样的党员干部败坏了党的形象,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去甚远。“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如果没有认识到“不作为”对国家、对人民造成的危害,没有认识到所负职责的重要性,身居岗位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只想着保职位、守权力,把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和责任操守抛诸脑后,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成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守土有责,知责思为”,只有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神圣使命。
  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奉行“老好人主义”,究其原因,逃不开一个“怕”字:怕坚持原则,认为有作为就会发生问题,不作为就不会“犯错”;怕说真话伤了情面,影响人缘,丢了选票;怕严格要求“得罪”了人,工作难开展,总想着谁都不得罪最好。在改革发展的事业面前,该做的事不做,该得罪的人不得罪,就是得罪了13亿人民,自己怕是也难逃其“罪”。“见义不为,无勇也。”一事当前,要勇于面对挑战、承担风险,担起自己那份责任,这是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时刻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和冲天干劲,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担当首先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上,同时也体现在对干部的高要求、严管理上。本着对他人负责和对同志关爱
  的态度,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通过“团结———批评———团结”集合更多正能量,促进组织肌体健康发展和激发创新活力。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是传统文化中君子的精神追求与人格风范,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要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在践行和锤炼中锻造新时期的真君子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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