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民政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承担着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历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民政工作,既是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民政部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相关业务单位的的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了综治工作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体系。我们始终把综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针对民政系统点多、面广、涉军群体及其他利益群体诉求形式不断变化等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是领导重视亲自抓。局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牢固树立“稳定和发展都是政绩,平安就是财富”的工作理念,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涉及我局的大事来看,作为民政工作的常事来抓。二是明确责任层层抓。明确综治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制、不稳定因素报告制、不稳定因素现场化解制、治安防范法人制各项规章制度。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责任更进一步地明确和细化。三是措施到位扎实抓。坚持对不稳定因素搞好专项排查,实行重大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在重要时段坚持维稳信息日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竭尽全力确保民政系统稳定。
狠抓落实,确保一方平安。县民政局作为县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我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抓落实。年初,我们召开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量化考核》等文件,逐步使综治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项措施、每项程序都依制度进行,从而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改善了执法环境,提高了队伍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单位)、无毒社区、无毒家庭活动,为创建“平安竹山”作出了贡献。
发挥职能,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抓好民政业务工作,维护好弱势群体利益,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保障好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城乡低保是民政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始终坚持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完善救助帮扶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医疗救助、生活救济、五保供养等制度配套的社会救助帮扶力度,城乡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逐年提高,投入资金大幅增加,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基层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是做好优抚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稳定。对全县4189名重点优抚对象落实了优待抚恤政策,年发放补助经费900多万元,同时,积极推进“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的安置政策,切实保障好每一个涉军群体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是社会事务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坚持监督与培育并举的方针,严格做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及专项治理工作,未出现一起非法组织不良现象。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认真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婚登手续,不办人情证、关系证,加强婚姻证件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并把工作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全县每年共接收救助对象1000余人次。这些工作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缓解社会矛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是高度重视信访问题,进一步确保社会稳定。县民政局历来是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的,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制。对群众来访的一些问题,由局领导亲自督办,相关机关处室积极协调,有效地解决了多起矛盾纠纷,起到了社会稳压器的作用。
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更进一步地强化综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用维稳机制进一步做好综治工作,努力促进民政事业大发展,切实履行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县民政局局长 王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