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超 邹丽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当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为己任。作为政府调控经济重要手段的物价管理部门,必须推进“三个转变”,即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加大对市场物价的监管力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价格工作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积极转变职能想大事,谋大局,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在工作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具体价格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工作的着力点要从过去的 “管价格”向“管行为”转变。一要减少行政审批,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二要市场监管,对放开的价格也不能放任自流,要依法进行引导和规范,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保护价格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三要搞好价格服务,通过提供信息、预测预报、价格鉴定、价格咨询、价格协调等各种手段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一是在行政决策中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在制定和或调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前,进行公开听证。由“关门”定价格转变为“开门”定价;二是建立价格决策专家论证制度,集体审价制度和成本监审制度,集思广益,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和避免决策的失误;三是建立科学的权利运行机制,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岗位责任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方便群众监督;四是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增强价格和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五是继续完善价格举报中心,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起物价部门与群众、企业直接沟通的渠道;六是依法行政,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作到廉政为民。廉政问题既关系形象问题,也影响到群众对政府机关的信任,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切实转变机关作风。首先要经常深入实际和深入基层,多做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其次要认真解决政府关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通过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作者系县物价局党支部书记、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