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国
创新是一个具有永恒价值的课题。当今时代,创新已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念,成为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召唤,百姓关注的焦点。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肩负着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重要职责。如何扎实推进民政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与时俱进扎实推进民政工作?我谈以下看法。
一、要认识新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改善,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成,政府的职能将主要集中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民政部门作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其自身的地位、职能、工作程度、服务对象等明显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地位提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通过搭建城乡社区平台,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增强服务社会功能;通过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通过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代际和谐;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促进人际关系和谐;通过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和谐。可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民政的职责更加重要,任务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体,重视民政工作的力度在加大,都把民政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为当前和今后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影响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矛盾很多,难度加大。例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实行自主权,现行退役士兵安置的难度非常大;优抚、低保、五保对象的需求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还不相适应;民政法规还够健全,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文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偏低,特别是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不够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不够完善,民政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瓶颈。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民政工作,制约着民政工作的发展。
二、要抓住新机遇
“十一五”期间,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必将对民政工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民政工作的大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干部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迫切要求统筹城乡民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民政对象及需求的新变化,迫切要求解决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这些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民政干部要准确把握好机遇,抓住机遇,利用机遇。首先,要求民政干部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见微着著的洞察力、辨别力。民政干部要认真总结几十年来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使这些基本经验成为抢抓机遇的精神动力;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对策。时刻求实、求活、求新。其次要求民政干部面对挑战,要树立信心,迎难而上,努力从消极应付向积极主动转变,善于化民政工作中的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和前进动力。
三、要突出新主题
民生问题,是人类发展生存的基本问题。自古以来,国计民生就相题并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民生状况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交口称赞。民政与民生密切相关,主要是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工作,重点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做好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和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发展需求。无论是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还是提高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都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解决民生是新时期民政工作新生长点和发展点,解决民生是新时期民政工作必须高扬的旗帜和必须奏响的主旋律。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解决民生,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刻反映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深化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是在新形势下,对民政工作职责使命与时俱进的全新阐释和主题定位的全新发展。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度思考和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要把解决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作为第一要事。要围绕解决民生这个主线,推进其它工作。并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情系民生,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爱,真挚的情;在工作上倾注民生、全力倾注,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在制度上保障民生,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措施落实,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只有做到以情系民生为境界,以关注民生为已任,以重视民生为大义,以保障民生为天职,以改善民生为追求,以解决民生为目的,才能不断谱写民生事业的新篇章。
四、要解决新问题
新时期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非常高。要落实和实现好新任务,新要求,一个重要方面的问题,必须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入手,推进民政建设事业长足发展。要特别重视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不适应民政对象的需求,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就我县而言,我县是山区贫困县,自然灾害多,财政收入少,群众底子薄,需要保障救助的人口多。民政资金着襟见肘,显得杯水车薪。在救灾救济方面,救济的面很小,救济的标准偏低。城市低保虽然实现 了应保尽保,但保障线126元,人月平补助标准81.1元。农村低保只能从贫困户中再选困难的户给予补助,人月平补助金25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的年供养标准800元,集中供养的年供养标准1200元。农村敬老院虽有90多所,大多数都是利用原乡政府、村委会、学校而建的,规模偏小,条件设施简陋,需投资改善扩建。而要实现五保对象全部集中供养,尚需再新建敬老院50所,需建设资金4400万元。因资金短缺,城乡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尚是空白。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困难学生的入学救助,每年申请的和摸底掌握都在数千人,而能够给予救助的只占1/3,救助的标准也很低。可以说,民政资金困难,是民政事业发展中最大的拦路虎。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力度。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入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政事业费投入,及时合理安排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提高救助标准,完善服务设施,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有资金支付。二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力量薄弱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俗语讲,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广大民政对象的生活点,是各项民政工作的落脚点,同时也是各项工作改革创新的生长点。基层不牢地动山摇,而现行乡镇民政工作缺机构、缺人员的情况相当严重。就我县而言,全县17个乡镇,人口一般2-3万人左右,面积200多平方里,服务的优抚、低保、五保对象一般千人以上。管理发放资金年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而一个乡镇仅配备1名民政助理员,并且有的兼职劳动、人事、武装等工作,还要参加包片住村等工作任务。乡镇民政机构人员少,事情多,可以说不堪重负。因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不易准确掌握民政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核查各类民政款物的兑现情况,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加强基层民政队伍的力量是迫在眉睫的大事。因此,建议乡镇设民政或社会保障(救助)所,配备所长1人,会计1人,助理员1人。村(居)委会建立民政工作委员会,使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充足,网络完善。
五、要运用新手段
民政干部要从传统的靠行政命令强制、靠主观性和经验性运作等工作方式中转变出来,善于用现代管理方式做民政工作。一是要强化经济手段。要紧紧围绕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转变的总体要求,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管理社会事务。二是要健全法律手段。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秩序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对政府公共权的基本要求,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针对现行民政法律不完善、部分法规操作性不强,执法难度大的现状,加快法制研究,加快立法进程。针对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的状况,尽快调整充实执法机构和人员,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三是依靠科技手段。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知识、新技能层出不穷。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要适应信息社会的要求,大力实施“数字民政”、“便民工程”,尽快规范“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管理系统化,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 (作者系县民政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