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常有人使用“种种原因”这一词语来推卸责任,回避自己以前所作过的承诺。例如“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我的承诺不能兑现……”以“种种原因”简略掉存在问题的原因,恐怕不外乎以下几种:
其一、将“种种原因”当作“遮眼法”和“挡箭牌”,搪塞问题,回避予盾;其二、对“种种原因”未分析、解剖、总结、说不准确,不如含糊其辞,使听者、阅者一滑而过算了;其三、“种种原因”说得越透彻,存在问题的责任越明显,特别是某些领导者应承担的主观责任越大。为了回避这一现实,还是以“种种原因”简略地取代为妙。
笔者认为,民主评议、财务分析、调查报告、年度总结都应说明成绩与问题,经验与教训,应在找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种种原因。只有将种种原因“诊断”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有效地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问题。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明了,问题的责任也由此明确。因而,分析产生问题的种种原因,从某种角度看,对今后的工作,要比单纯总结成绩,排查问题更有必要,更有现实意义。因此,“种种原因”一词不是挡箭牌,更不是遮眼法,还是少用为好。(陈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