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杨黎明 郭承益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推进,农民逐步步入“零税赋”时代,原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改变。如何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已很有必要。最近,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到宝丰镇财政所,采取座谈、查看、走访等方式,对宝丰镇村文书季度集中办公、村级财务“双代管”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随之我们又查阅了省、市、县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召集了财会人员结合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了认真地讨论,有针对性地探讨解决村级财务管理的办法和途经。
一、宝丰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宝丰镇是我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从2001年开始,该镇在现金管理混乱、集体资金拖欠、财产物资管理失控、开支缺乏约束、公开流于形式的情况下,在1999年实行“村帐站审”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全县率先推行了村级帐务、资金委托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管理,简称“双代管”。截止2004年底,该镇“双代管”面达到100%。实行“双代管”后,一是变松散管理为有效监控。帐务和资金集中管理,改变了村干部谁收谁支,各管一摊的“包包帐”现象;每季度集中办公,避免了帐帐、帐款不符现象,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混乱造成的经济漏洞;集中会审,保证了村级附加、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一事一议”筹资专款专用,避免了挪用现象。 二是遏制了村级债务膨胀势头。村组将清理核实后的债权、债务、资产帐目全部移交乡镇经管站代管,锁定原债权、债务金额。三是改变了村级财务前管后乱现象。基本实行了“六个统一”,即统一设置帐簿、统 一会计科目、统一记帐凭证、统一建立资金专户、统一报帐汇审、统一财务公开。四是增强了财务管理透明度。通过每季度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开支票据逐张评审,通过“双代管”办公室审计,将不合理开支拒之帐外,通过季度财务收支上墙公开,避免了群众由于不清楚资金使用去向而引发的干群矛盾。
宝丰镇经过近4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村级财务“双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经验有:第一,统一认识是前提。“双代管”是对传统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在推行初期,少数干部存在“不必要,不愿搞,不放心”的模糊认识;第二,领导重视是关键。该镇的作法引起了县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在全县推广;第三,部门协作是基础。该镇开展时得到了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建章立制是保障。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是财务实践应该遵循的规则,制度建设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该镇在明确运行机制的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并努力通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防止帐外帐、乱开支等现象。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有少数村组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运行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力求帐帐相符,忽视帐实相符。实行“双代管”以后,各村都取消了村会计,只保留报帐员,乡镇经管站只管帐目不管物资,部分村的村干部不同程度地放松甚至放弃了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导致集体资产被随意改变权属,或被无偿占用,也有的被损毁。一些村主要干部控制集体资金,借款无法收回;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想收归集体有心无力。
2、财务公开不够规范。宝丰镇推行“双代管”以来,十分重视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各村在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少数村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只对报帐后的余额表或收支项目进行了公开,真正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并没有公布上墙;公开时间跨度较长,有的村一个季度甚至半年才公开一次;公开制度不配套,财务公开后,没有及时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对其中不清楚有疑问的事项未能得到答复。
二、当前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宝丰镇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来剖析全县的现状,我县对农村财务管理进行过多年有益的探索,在各个不同的时期采取了多种有效的管理办法,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我县自1996年先后采取了会计集中办公、村帐站管、村帐站审、“双代管”等有效形式。但从全县目前农村财务管理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不够统一,“双代管”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少数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的清理有畏难情绪,对“双代管”持怀疑态度。认为剥夺了村级财务管理权力,影响村级收支的自主性、自由性,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有的村甚至是忙于应付、被动报账。截止2004年底,全县264个行政村中,仅有159个村实施村级财务“双代管”,大多数村不是很规范。
(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不够,业务水平较低。当前农村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素质不高、原则性差,坚持原则不够,面情观点严重。出于好人主义,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听之任之。有的村仍然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报帐时效性差、不彻底。以资金需急用为由不进行移交或只部分移交。农村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差,是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在一定时期内难以走上规范化道路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机构改革,村组合并,现任农村财会人员大多数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素质偏低,还不能完全适应财会工作的需要,不能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更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导致错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系统体现村级帐目。
(三)少数农经干部责任心不强。“双代管”制度的目的是完善和制约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据此规定,这就要求乡镇农经干部,对“双代管”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来,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对“双代管”制度的落实大部分局限在记录各村上报的数字上,而对于各村收入是否全部入帐、支出是否合理、单据是否真实监督不力。
(四)群众监督、民主理财工作不够扎实。实际工作中,村级民主理财工作存在许多不够规范、不够完善之处。一些地方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致使财务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一些地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懂会计知识,对集体财务审核时流于形式,甚至审核后不懂办理必要的手续,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规范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途经
根据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结合财务管理的报帐制、委派制、代管制,我们应当通过宝丰镇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和经验来指导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规范。
( 一)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
1、全面完善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一是根据《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监察厅关于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农经发<2003>37号)精神,依托乡镇财政所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在坚持农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审批权、独立核算权“五权”不变原则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和完善村级资金、帐务委托乡镇“服务中心”代管的财务管理模式。“服务中心”设主任、审计员、会计员、出纳员各一名,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审计工作、记帐工作和管理资金。二是完善管理办法。结合零户统管工作,所有的村级资金都纳入“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范畴,包括:①“一事一议”筹资收入;②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管理补助资金;③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收入;④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⑤属于集体的土地补偿费;⑥上级部门拨款;⑦救济扶贫款;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三是健全农村财务会计的任用制度。村级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财政所考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聘任,并报县财政局备案。村级财会人员必须经过财务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报帐会计。《农村会计证》由县财政局每年培训、考核、核发并进行年审。村财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2、规范“双代管”工作流程。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规范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财务活动程序规范,并监督其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或其组长签字(盖章),报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村报帐会计审核(盖章)报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报“服务中心”审计入帐,同时,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二)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帐务管理实行“六统一”。①统一设置帐簿。统一设置“三帐五簿一单”,即“服务中心”总会计和总出纳分村登记总分类帐和现金日记帐;村报帐会计登记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土地承包、劳务投工、基地建设等登记簿;“服务中心”总会计和村报帐会计填制“季度结算报帐单”。② 统一会计科目。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分村设置33个会计科目。③统一记帐凭证。统一使用县财政局监制的《竹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款专用凭证》、《竹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支付专用凭证》、《村干部差旅费报销单》、《村干部工资表》、“三帐五簿一单”、《科目余额表》、《五保户供养花名册》、《村集体资金缴款单》、《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请款报告单》等。④统一建立资金专户。将村级现有现金余额和发生的财政补助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等集体资金缴入“服务中心”专户储存。⑤统一报帐汇审。对村组发生的财务开支票据必须具备经手人、审批人、村会计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服务中心”审计员“五签章”齐全方能入帐。⑥统一财务公开。各村财会人员在季度报帐审计入账后,按照收入、支出项目和金额及时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2、实行费用支出限额制。各村必要的费用支出要实行报批制。开支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