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谊
农民工转移就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打工经济已经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竹山县总人口45万人,现有农业人口39.4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总人口20.3万人,从事耕作实需劳动力8.6万人和在本县城镇及二、三产业就业1.9万人,农村尚有剩余劳动力9.8万人。2001年,我县劳务输出5.8万人,劳务收入3亿元;2002年,劳务输出6.3万人,劳务收入3.2亿元;2003年,劳务输出6.8万人,劳务收入3.5亿元;2004年,劳务输出7.2万人,劳务收入4.2亿元;2005年,劳务输出7.5万人,劳务收入4.5亿元。从以上的数字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县劳务输出的数量和收入逐年增长,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主要作法
(一)劳务输出组织网络基本健全
我县把农村劳动力开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计委、财政、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劳务输出工作纳入县乡(镇)目标考核,从而使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从组织上得到了保证。建立了以职业中学、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为载体的职业教育网络,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上侧重于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委托8个民营电脑培训中心,每年培训农民工7000人次,县财政给予人平100元补贴,让农民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农民工劳务市场渐趋完善
为建设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劳动力市场,县政府先后投资100万元,对县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配备了求职人员触摸屏、计算机、电子显示屏、投影机等,为供求双方提供了就业“一站式”优质服务,建立了县内外现代信息网络,提供就业信息,对外输送劳务。
(三)劳动就业渠道逐步拓宽
我县在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外输出的同时,积极拓展农民工就地转移就业渠道。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发展乡镇企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岗位逐步拓宽,就地转移富余劳动力达1万多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环境问题。外出务工农民大部分从事的是条件较差、负荷较重的工作,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待遇较差,长此以往其身体健康必然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部分农民不能长久地外出务工。还有农民工就业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农民外出务工短期内有可能找到工作,但随着农民涌入城市,加上城市新增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使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这种形势增加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困难;另一方面,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偏低,也影响了就业的可持续性。
二是就业权益问题。虽然成千上万的农民已经进城,但在就业方面有很多地方采取资格认证、行业限制等政策,限制农民工进入某些行业、从事某种工种,对农民工乱收费,要求进城务工农民办理名目繁多的证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使其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由于农民工是一个分散的弱势群体,没有组织,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又不知道怎样寻求保护;某些用工单位和个人随意加大劳动强度和延长工作时间,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用实物替代货币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等。
三是社会保障问题。农民长期外出务工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土地收益保障,农民进城后又缺乏相应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在劳动时间上,不存在退休问题,年老体弱只能依靠子女,如果出现意外伤害也无工伤费用;在医疗上没有医疗保险,农民工患病不医、大病小医情况比较普遍。这种状况使部分农民工的积极性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收入的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1、提高劳动力的素质。要从教育入手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以文化技术培训为主的农村成人教育。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就业意向,培训他们相应的技术,使其取得必要的技术资格证书,为他们跨地区就业创造条件。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模式,要有组织的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用好“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继续鼓励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及个人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政府补贴机制。各一般短期职业培训,每培训1名农民工需教育成本800元以上,建议政府按照国家权威部门测算补贴500元/人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相应的培训机构。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政府部门尽快出台一系列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制定《竹山县“十一五”农民工培训规划》。二是要努力消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其对土地的承包权益、个人拥有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因外出而受损。要搞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中介,引导劳动者在健全的市场条件下合理有序地流动;要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提高用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如实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法》关于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的规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维权服务。
3、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一是搞好部门配合。首先要明确实施主体,农业部门负责农民工的组织和转移培训;劳动部门负责开拓就业市场,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发布用工信息、考察用工企业,处理劳务纠纷;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督导与检查。其次建立“两库”,做到心中有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农村调查,建立全省分县市区劳动力资源库,劳动部门负责收集大中城市劳动力需求信息,建立动态的用工信息库,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二是搞好跟踪服务工作。建造与农民工实际需求相适应的经济住房,改善农民工的医疗条件,给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对已输出人员建立台账,跟踪搞好土地流转、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子女教育、老人扶助、储蓄信贷、交通运输等后方保障服务工作。(作者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