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道钦
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让农民享受城里人的生活方式,这是多少代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新型商品流通网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一、要充分认识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确有其独特优势。
1、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首要优势就是其多年形成的系统网络资源。这些系统网络包含着相当数量的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社)以及各类基层网点。到2005年底,全县供销社已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4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2家、从事连锁经营的连锁门店213个、基层社组织18个。便民超市22个,农资连锁店11个,烟花爆竹连锁店18个。如此庞大的组织网络,在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事业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
2、供销社系统拥有一定的资产资源。供销社通过几十年的长期奋斗和艰苦改制,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物质资产,农民购物方便。2006年我们还将在县城和宝丰镇各建一个中型超市,在城关、宝丰、溢水、麻家渡、擂鼓、得胜、官渡等地建100个村级小超市和70个农资放心店,到2009年全县村村中心院有小超市。努力让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方面体现突出优势。
3、供销社拥有一大批擅长流通、熟悉营销、精于管理的人力资源。目前我国农民作为市场主体能力薄弱,即获取和分析市场信息能力、市场销售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而供销社在这方面恰恰具有相当的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搜寻市场信息、顺畅交易渠道、拓展市场空间,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在农产品供大于求、卖出去才是硬道理的情况下,一个充满活力的供销社在帮助农民推销农产品、增加收入方面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公司+基地、公司+专业合作、公司+协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形式,实现了助农增收。
二、要充分认识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在为农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大胆采用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发展连锁经营,以切实解决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流通问题。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是改造传统商业,推进流通现代化,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有效途径。供销社发展连锁经营既是供销社顺应改制后重组生产生活资料经营网络的必然要求,更是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和适应农民需求的切入点。以“三社一市”(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村级小超市)和遍布城乡的网点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连锁经营,以切实解决农村生活资料流通中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县供销社系统从事连锁经营门店170多个,其中87%的门店分布在县以下集镇,连锁经营涉及日用工业品、农资、医药等经营领域,经营额达9000万元。
2、努力推进村级超市建设,积极扩展经营服务领域,以切实解决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
结合万村千乡超市工程建设,要把兴办村级小超市作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不仅有利于扩大供销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络,占领农村市场,而且有助于重树供销社的形象,提高供销社的社会地位。近年来,竹山供销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大力推动村级超市的建设,依托鑫城、寿康的日用工业品、农资、医药等连锁经营企业,与村镇整治、文明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村搭建服务平台,增加服务功能,实行经营服务一体化,对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3、伴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所带来的冲击,农民生产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必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对联合起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求更为迫切,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将成为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作为“半官半民”的传统组织资源,供销社系统通过大力兴办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农民与大市场对接,切实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优势,体现了现实的价值。近年来,竹山供销社把兴办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到2005年底,全县供销社已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4家,涉及食用菌、天麻、茶叶、蔬菜、水果、畜牧、蚕桑等10多个大类的农产品,有农民社员1.1万多人,联系带动农户7000多户。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了理、监事会,其中农民代表占90%,充分体现了“农办、民管、民享”。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11月,这些专业合作为社员推销产品1000多万元,为农民社员增收20多万元。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不少供销社重新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为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新的组织载体。
三、要采取多种措施让供销合作社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补位。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发挥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链条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全局和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把供销社视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生力军。
必须充分重视并利用供销社所拥有的独特的系统资源、资产资源、人力资源以及群众基础,使供销社通过加快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步伐,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努力开展农村综合服务,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独到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使供销社重新焕发青春活力,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供销社自身也必须深化改革和创新,否则将不足以承担历史赋予的重任。供销社既不能行政化,也不宜企业化。面对难得的历史重任和复兴机遇,供销社只有在回归“三农”的方向上深化改革,体制创新,努力把自己办成民办、官助、党领导的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才能既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又为自身生存和发展赢得广阔的空间。
2、明确供销社在新形势下的职能定位,赋予其更多的为农服务的重任。
在新形势下,必须重新明确供销社的职能定位。供销社作为农民合作组织,必须坚持以种养大户、购销大户等专业农民为主体,以专业合作社等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成为既与国际接轨,又体现中国特色的,坚持“民办、官助、党领导”的半官半民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要将涉农部门承担的一些不应该由政府去干的事,尽可能让供销社去做;将政府部门直接扶持农业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微观服务职能,尽可能转为通过供销社去干,政府加强监督管理;要赋予供销社兴办行业协会的职能,而政府部门主要依法行使管理权。要使供销社在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工作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承担重要任务。在这方面,应鼓励供销社充分借鉴国外特别是日本、荷兰、韩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教训,择其善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建构出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合作与社区合作有机结合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3、加强领导,加强政策支持,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供销社的深化改革、体制创新、职能拓展等,凡是有利于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和保持农村稳定的,都应尽可能地给予供销社以工作上的指导、经费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扶持。
在政策上:(1)对供销社收购农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2)适当通过供销社实施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3)鼓励供销社参股信用社,实现两大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相互融合;(4)允许供销社将用于农村网点建设等为农服务开支在经营收入中税前列支;(5)对供销社改革改制中出现的职工不安心、干部不稳定的现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明确老人老办法,适当解决现有人员的后顾之忧,帮助稳定供销社队伍。
4、深化供销社改革和体制创新,努力走出既符合合作制原则,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合作经济新路子。
改革是解决密切协作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供销社进一步为农服务,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出路。真正成为农民合作组织,努力走出既符合合作制原则、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也能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合作经济路子。具体是:(1)应大力拓展组织基础。在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多种形式领办和兴办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真正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进而将基层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供销社应大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及带有合作制因素的经济组织入社,整合各类为农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合作社联合机制,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合作社联合组织,逐步成为能够容纳、服务各类合作社的联合社。(2)应高度重视组织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和作用,使社员当家作主与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3)应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在深化供销社改革和体制创新的进程中,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产权改革形式,都必须保证供销社资产的完整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假借产权改革之名,去行资产流失之实。要保证对社有资产管得住,用得上,保证将社有资产所得用于合作社建设和合作事业发展。(4)应按照“半官半民”的组织要求,由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解决其自身实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对一些经济强社,应鼓励其加大自身改革和体制创新的力度,走“本级股份化、联社社团化、部分社有资产基金化”的路子。(作者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