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宗国 袁建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首要任务提出,要求今后五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二十字目标给民政工作增添了新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县民政局领导班子结合本次县委组织赴江西等省考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专题就民政工作如何配合、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民政部门要转变传统的理念和思维方式,在工作重心上把握时代性,在工作取向上体现创造性,在工作方式上探索规律性,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建立民政工作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救助体系。一是建立城镇低保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城镇的困难户和弱势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并以县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竹山县城市低保管理办法》,逐步提高低保金标准,为低保对象就业、就医、住房等搞好协调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低保对象增加收入,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二是以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为基础,以社会帮扶为辅助,切实保障好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农村特困救助工作逐步实现扩面提标,救助人数由现在的0.6万人增加到1万人,救助标准由现在的人月平10—15元提高到20元。三是建立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救灾应急预案,保证受灾群众的衣、食、住等基本需求,保证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四是规范城市生活无着落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区域合作、救助站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法实施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五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县乡村福利院、敬老院达到90所;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福利彩票销售量由现在的年销售1000万元增加到销售1500万元,逐步壮大积累福利基金,加大扶持农村福利事业的力度,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切实加大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搬迁力度,使灾民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建设灾民新村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将灾民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促进灾民新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对因灾倒房户倒房重建由乡镇和村因地制宜地集中选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对灾民新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为灾民新村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培植灾民新村的亮点。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力度,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建房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放宽政策优惠于民,交通、城建部门对灾民新村集镇规划、道路硬化上要优先解决,适当倾斜照顾。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灾民新村的村庄道路建设、供水设施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文化广电体育和农业科技设施建设、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宅建设、村容整治等方面给予扶持,把灾民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大建立民政工作为民、亲民、爱民的社会事务管理机制。在城镇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着重推进“城中村”的建设和发展。要按照“党政领导,各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党政牵头、民政主管、有关部门配合、居委会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大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社区服务的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把社区服务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要全面发展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体育事业,深化基层“平安”工作,建立科学、文明、民主的社区生活新秩序。在农村,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依法推进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要建立健全以村规民约为主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完善村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村民自治章程,把“四个民主”真正落到实处。要健全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要把村民自治和竹山县“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有机结合一起,培养造就大批的新型农民,使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在深化村民自治的基础上,研究和摸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搭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平台,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环境,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文明,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在农村发展社区有两种模式:一是涉农社区,主要是在农村城镇的中心村,引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方式方法,推进城镇城市化。二是农村社区主要是在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农民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或者自然村落、农民集中居住区,采取部分城市社区化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村级综合管理服务的水平,为农村城市化、城镇化打基础。首先引入社区服务的理念就是要改变过去农村基层组织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和做法,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意识。把服务群众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提高群众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当前,特别要为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通过服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社区工作的活力。其次引入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的理念就是引导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种维权类、服务类、文化娱乐类的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由过去单一的、互助的、临时的活动发展成为有组织的、经常性地活动,以增强为群众服务的力度,丰富活动的内容。第三引入群众参与的理念就是要向群众灌输“社区是我家,活动靠大家”的意识,动员群众自愿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要内容,没有群众广泛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就是一名空话。但是,参与必须是自愿的,居民加入和退出民间组织自愿,开展各项活动,兴办公益事业,都应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做好动员发动,而不是强迫命令。在社区建设中出钱出力的必须量力而行,切合实际,从不花钱或少花钱而又容易见成效的工作做起,从而调动社区居民自愿参与的积极性。
四、积极引导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努力搭建农民快速致富平台。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产品销售难,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难办等已成为全县农村工作中的难题。民政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取向、逐步规范”的思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主动积极地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这篇文章,深入乡村因地制宜地引导培育和扶持各类协会发展,有效化解以上三大难,从而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通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可有效解决集体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不了,而一家一户又“办”不了的事,从而促进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在协会引导培育上,一是着重培育直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的专业经济协会,如蔬菜协会、水果协会、茶叶协会等;二是培育发展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服务型协会,如农民用水者协会,乡村道路养护协会等。在协会发展上,首先要注重发掘和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个协会带一片,一片兴一业”的良好格局。其次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协会发展。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种优惠政策,从项目扶持上、技术培训上、税费收取上等给予支持与减免。第三要营造环境推动协会发展。对协会中的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现场观摩,努力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协会发展氛围,以扩大协会影响,提高协会政治地位。
五、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村标和门牌。村名村标建设是为社会公众服务,宣传推介新农村建设的村级“名片”。在村标设置上,一要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各地各村的人文、经济、文化、旅游、传统习惯等特色,达到宣传推介村级特色的作用。二要因山就势,经济科学,醒目显眼。充分利用山、水、林、田、路等现有的基础设施,合理设置村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建成科学、美观、经济实用的村标。三要办好试点,逐步推广,县直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要把村名村标的设置作为驻村帮扶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大投入,科学合理设置村标和门牌。
六、加大建立民政指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优抚安置”工作机制。我县有4支驻军部队,有各类优抚对象3994人,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进一步完善双拥制度,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和法制化,确保获全省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五连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要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坚持财政投入主渠道,巩固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机制,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每年都解决一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退伍军人货币安置办法,对回农村的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利用率达到98%,要帮助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排头兵、主力军。
七、加大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把“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爱民”作为民政职业道德的核心;把“利民”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目的;把“乐民”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二是要以“求真务实”为要求。自觉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决策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五种能力;努力树立说真话、办实事、讲原则、讲公平、讲党性五种形象。要加强自身修养,不为钱物所惑,不为利益所诱。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手段。(1)加强民政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