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志 罗煜
竹山县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特困县,筛选认定后全县纳入省、市统一管理的重点贫困村139个,占全县254个村的54.7%。2004年,我县被省厅确定为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联系点,在省、市领导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县委、县政府按照“一次规划,分批实施,逐步完善”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致富,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公告公示制、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使用跟踪检查和项目效益评估制度等监管机制,整合扶贫资源,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管理机制,落实项目责任
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运行程序,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是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核心和关键。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近几年来,我们先后三次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竹山县关于加快推进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竹山县关于加强重点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竹山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竹山县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过程监控、管理规范”的原则,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使财政扶贫资金运行有章可循,为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从2002年起,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帐核算”的“四专”管理办法,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的自我约束机制。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统一存入专业银行,严禁多头开户,县财政局农财股指派专人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对投放的财政扶贫资金、除开展事前的调查、把关、审核外,同时实行定员、定责、定期管理,事后开展经常性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逐步规范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程序化。
三是完善项目责任制。建立项目卡片,由财政局农财专管员负责,对经过论证可行的项目和经审批同意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建立档案和卡片。通过建立项目卡,掌握了各项目效益、发展前途、市场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内部跟踪管理配套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投入、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财政扶贫资金到项后,有人跟踪管理、跟踪服务,通过项目管理,进一步密切了与受援单位的联系,增强了经济责任和价值效益观念,促进了财政扶贫资金的运行向规范化进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提高扶贫效益的前提和保证。近几年来,我们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资金走”的要求,加大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督力度,全面推行了“四制”管理。一是阳光操作,资金分配实行公示制。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在得到上级批复后,我们全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资金额度年一次性公示到村、到组,让项目区的群众家喻户晓。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欢迎群众监督。二是分期拨付,资金下拨实行预拨制。在资金投入上,我们由过去“给多少钱办多少事”向“办多少事给多少钱”转变,在不突破年度投入总量的前提下,采取了“352”拨付方式,即项目启动拨付30%,中期拨付50%,项目完工并验收兑付20%。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方式的转变,有效地遏制了过去部分乡镇以项目套取资金现象。按计划完不成任务的,即使下达了资金计划,也不能得到扶持资金。三是严格程序,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实行报帐制是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重要手段。几年来,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采取了报帐制管理,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通过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一方面有效地杜绝了过去村组白条入帐的问题,所有开支均有税务机关出具的正规发票或受益群众签字盖章的领条,到户资金和物质也有扶持对象的签名。另一方面,采取村对乡镇财政所报帐,乡镇财政所对县财政局报帐,有效地杜绝了乡镇干预资金拨付的现象,堵住了乡镇挪用、调项、截留财政扶贫资金的漏洞。四是严肃政策,资金检查实行审计制。严格坚持财政扶贫资金定期检查审计制度,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实行预防与惩戒并举。我们坚持每年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一次审计,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04年,我们分别在7月、11月和12月三次组织工作深入各乡镇和45个首批重点村督查项目进度,检查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并分别下达了督办通报,有效地杜绝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的违规违纪现象,保证了重点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注重效益发挥,增强扶贫效能
新阶段扶贫开发实施三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支持、社会帮扶、群众参与、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加速发展”的扶贫工作新局面。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协同作战,我县新阶段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首批45个重点村通过整村推进,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全县规划实施的省定重点贫困村18个,市定重点贫困村27个,规划项目101个,规划扶持资金870万元,实际实施项目131个,超计划129.7%,完成投资2659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配套财政扶贫资金列入385.2万元。具体表现为“四新”:一是基础设施有了新改寿善。2004年,我们新修村组公路660公里,扩修村组公路472.5公里,新修通村水泥路23条70公里,新修堰渠10.3万米,新建水窖1365口、水塔205座,新增灌溉能力3800多万立方米,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75万人。实施搬迁扶贫800户。18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已建成生态有机茶专业村7个、畜牧养殖专业村5个、烟叶和中药材专业村5个、良种培育专业村1个,农民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二是主导产业有了新发展。通过实施产业扶贫,全县以黄姜、林果、肚倍、茶叶、山野菜、烟叶、中药材、豆杂、油料为主的特色产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我县蔬菜、茶叶、烟叶种植面积均扩大10%以上,林畜产业快速发展,首批启动实施的重点贫困村2004年新建标准栏圈27385平方米,发展郧巴黄牛和“波尔”山羊等为主的牲畜58410头(只)。三是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200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789元,比上年净增108元,其中首批45个重点贫困村由2001年底的1080元增加到1600元,年净增318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一倍以上,27个重点贫困村农民生存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四是社会事业有了新进步。2004年,新建和维修校舍10000多平方米,新建村级卫生室25个,计1550平方米;在财政扶贫资金和“村村通”工程的帮助下,全县所有的村通了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和有线电视。通过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工作,提高了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了重复投资及截留、挪用项目管理资金的现象,提高了项目执行率、资金到位率,加速了项目工程进度,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质量,还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使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作者单位: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