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邦国
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特有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坚持讲文明、讲道德、讲法纪、讲民主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党风和民风进一步好转,对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县实际出发,当前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重点要紧扣“四个结合”。
(一)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针对当前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多元化需求,适时组织开展文艺晚会、书画展、地方戏剧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加大对廉政文化景观教育的投入,将廉政文化所蕴涵的诚信、守法、清廉等内容渗透、充实到村落文化之中。同时,要积极调动农民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良性互动的过程中,赢得不同经济、社会组织、文化背景的人群广泛支持和参与,形成一定的氛围、造成一定的声势,使廉政文化成为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全县最基层的文化示范户为依托,有重点地选择培养示范户,为他们免费赠送《纪检监察报》《反腐败导刊》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刊物,以健康、积极、文明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有力地遏制赌博、迷信等不良风气。
(二)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相结合,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廉洁从政的正面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优秀廉政文化传统和当代农村先进廉政理念、管理方法,积极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基层干部的精神境界,强化“农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构建和培育农村廉政文化作为当前农村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和重要抓手,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与村级民主建设相结合,规范基层权利运作。充分利用廉政文化的推动作用,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基层民主听证制度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和权力运作,使基层干部群众从“不敢贪”到“不愿贪”,减少和防止腐败的滋生,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共建和谐社会。
(四)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把廉政文化的有关内容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安排之中,与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为抓手,通过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举办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形象大讨论、扶贫帮困等活动,增强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和有效性,使农村干部自觉增强法纪观念,丰富法纪知识,坚持依纪依法办事,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基层组织成为党在农村的坚强堡垒。(作者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