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 陈申庚 师贞华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成为损害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劳动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全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8月共接待来信来访65次500人;共清理农民工工资99.09万元,帮助追讨97.2万元,追讨率达98%。
一、我县的具体作法:
一是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欠工作专班,坚持长年开展清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清欠专项监察活动三次,清理用人单位25家,涉及农民工413人次,清理出拖欠工资99.09万元。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多管齐下抓清欠。城建、计划、财政、房管和劳动保障部门相互协作,及时解决债务链,使拖欠工资及时得到兑付。到8月底已兑付拖欠工资97.20万元,涉及农民工380人,兑付率达到98%。
三是依法规范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了拖欠行为的发生。依法对建筑领域用工行为进行规范,强制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和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到目前为止,有90%以上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过程中打白条和实物支付的现象明显下降,在10个报建项目征收工资支付保障金10.5万元。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58起,对涉案企业及时进行了查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清欠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门间职责不够明确,协调不够,影响清欠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三是把关不严,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往往是建设项目先报批、先建设、后付款,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四是由于一些企业改制、合并、重组,造成工程款拖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难以兑现;五是有的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超过《行政处罚》规定的受理时限,有的案件还涉及合同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用行政手段解决起来困难很大。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全面、随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动态;2、进一步完善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机制;3、加强综合协调,加大各成员单位的执法监察力度,强化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形成以劳动监察执法为龙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的执法机制体系,保证违法违规拖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查处和兑付;4、加强项目建设的审批把关,建立严密的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5、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监管,规范建立劳务分包制度,严格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防止无资质、无信誉的多重多层劳务分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悬空。 (作者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