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耀山
县教育局对信访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四个公开”。
一、公开信访内容。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群众对全县教育系统内存在的学校乱收费、教师师德师风败坏、干部滥用职权、学校管理混乱等现象,以及个人需要提请县教育局解决的问题,均可以信访的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
二、公开信访渠道。向县教育局反映问题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写信,可以给局某个领导直接写,也可向局监审股写。二是走访,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设有信访谈心室,可直接到此反映问题。三是电话,县教育局及乡镇中心学校都设有举报电话。四是投诉,县教育局机关大门口常年设有意见箱,各级各类学校也设有意见箱,可将反映问题的有关材料投入这些意见箱内。
三、公开办事原则。县教育局办理信访件的基本原则:一是接件必查。对于所有来信来访,必须组织调查。二是查必有果。所有来信来访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调查,一个月内办结。经查问题较大的作立案处理,问题较小或查否了的,现场反馈调查结果。属实名举报的向举报人反馈;匿名举报的召开一定范围内的人参加的通报会反馈;要求解决个人问题按相关政策暂时不能办理的向本人说明情况。三是严格执纪。县教育局对每一件事、每一个人的处理都是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坚持公正、公平,该处理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2004年度,县教育局共立案调查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其中开除公职3人;进行组织处理22人,其中免职12人,诫勉4人,批评教育6人。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0起11人,给予9人党政纪处分,同时免去校长职务5人、副校长职务3人,诫勉3人,共清退违规收费58336.04元。四是酌情量纪。处分的轻重与当事人的认错态度、整改进度挂钩,凡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错误的可在法纪范围内从轻处理。
四、公开办事程序。县教育局办理来信来访的程序是:工作人员接待处理—领导审阅批示—组织调查—反馈调查结果。案件的办理程序是:调查取证(笔录签字)—错误事实见面(本人签字)—量纪讨论(召开局党委会)—处分送达(签字)。(作者系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