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服务型政法机关”过程中,县法院始终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公正高效司法,通过高质量的审判工作实现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审判的刑事打击职能,全力维护县域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注重抓好常规刑事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将抢劫、强奸、盗窃和人身伤害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件68人,审结44件53人,结案率为78.6 %。共判处犯罪分子29件36人。保持了刑事审判的高压态势,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二是注重司法建议,落实打防并重。针对竹山县近几年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教师利用师生间的特殊关系,以背书、辅导、谈心为名对女学生实施猥亵和奸淫的犯罪案件,该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此类犯罪的成因和对策,切实增强对此类犯罪的预防措施。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将教师侵害女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全方位、多侧面地控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的统一。
二、强化审判的民事调节职能,通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一是依法审理占民商事案件80%以上的婚姻家庭、合同债务、权属等常规民事案件。上半年共审理这类案件529件,平等保护了当事人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维护了诚实信用体系的建立。二是注重审判调研,积极审理好新类型民商事纠纷案件。通过加大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审理力度,探索积累审判经验,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得以依法审理。三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根治信访申诉的有效途径。上半年调解率达到了46.4%,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双赢。四是着力打造执法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赡养、抚养、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减、免、缓执行费用,确保不因交不起执行费而影响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实现。6月28日在受理县国营九华林场的五保户黄治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时,应收受理费和诉讼活动费2500元,但黄治强被车辆撞伤后一直在医院治疗,无能力交纳诉讼费,该院依法决定黄治强免交诉讼费,及时为其办好立案手续。仅元至六月份共减免诉讼费用2.94万元。
三、强化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及时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在严格依法执行,注重申请人权利保护的同时,加强对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人格权的保护。今年5月,该院秦古人民法庭在执行竹坪乡李贵安欠秦古镇罗茂华建房工程款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贵安因两个儿子正在读大学造成家庭困难,无法按期清偿债务,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将扣留李贵安每月工资400元,改为每月扣留100元,以支持李贵安的两个儿子完成大学学业。二是注重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执行实践中,将执行案件的过程也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通过深入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尚未化解的症结,促成当事人走向执行和解。今年2月,该院执行庭在执行潘口乡邱世香与邻居刘大春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地作调解工作,终使两邻居握手言和。在上半年执结的199件案件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86件,和解率达42%。三是加大积案的执行力度,让公正不再迟来。今年4—6月,该院开展了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共消化积案34件,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十五年前四川省万源市谢文彩与竹山县得胜镇杜泽华买卖合同一案,也在这次清理活动中顺利执结,谢文彩在收到执行汇款后从千里之外寄来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
四、强化审判的内部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审判质量 。一是坚持案件评查制度。实行上月案件下月评,规范评查程序,严格评查标准,通过对诉讼和执行案件立案到结案等各个环节的跟踪评查,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全程管理。上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24件,发现和纠正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32处。达到了及时发现问题、汲取教训,确保审判质量的目的。二是加强对再审案件的审理。通过再审,对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纠正,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审理再审案件2件,改判1件,维持1件。
五、强化审判的便民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一是合署办公后的7个人民法庭在原法庭所在地定时定点接待当事人,并成立流动法庭,大力采用简易程序和巡回就地办案的方式审理案件。今年6月,田家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因原告已过古稀之年,体弱多病,行动不便,该庭便将审判庭搬到原告家中,进行就地开庭,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二是发放便民服务卡。卡片上载明受案范围、干警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人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法律咨询和预约办理诉讼事宜。7个人民法庭已发放此类卡片2000多张。利用卡片通过电话与法庭直接联系的群众达800多人次。三是聘请诉讼联络员。各基层法庭在辖区内每个村聘请1—2名诉讼联络员。当地群众可通过联络员向法庭提起诉讼,而法庭则根据联络员提供的情况直接到诉讼当事人家中立案,服务上门。今年3月城关人民法庭率先聘请了30多名诉讼联络员,随后县法院将该庭的经验在其他6个法庭进行了推行。元至6月,通过联络员的桥梁作用共立案150多件。(刘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