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 服务科学发展
陈代国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科学配置执政资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政府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但是,我县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没有完成,一些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意识比较薄弱,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服务发展大局,科学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
省十次党代会提出:奋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而奋斗。新的任务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首先,机构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定位,明确工作标准和发展方向。机构编制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就应进一步提升工作定位,更加自觉地服务于科学发展。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追赶超越,作为检验体制机制是否理顺、行政效能是否高效、机构编制资源配备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其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科学发展来谋划。当前,竹山改革建设中遇到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少都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大胆探索创新,深入推进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是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用新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为加快转变方式调结构,推进竹山科学发展作出努力。再者,机构编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开展工作,积极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会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更加突出,统筹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很多都涉及体制机制上的因素,是机构编制工作应该重点研究、密切关注的方向和重点,要按照坚持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要求,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推进相对集中执法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集中解决好公共就业、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机构编制问题,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创新管理手段,着力构建精干高效、运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巩固扩大政府机构改革成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执行监管职责,改进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部门履行职能的常态化监管。通过职能常态化监管,准确掌握部门职能的运行情况,研究分析“三定”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查找问题,进一步明晰职责要求,强化需要承担的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以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以创新乡镇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为突破口,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
2、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监管工作。一是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认真核查摸清底数,加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力度,进一步优化事业资源配置。二是配合实施行业体制改革。认真研究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的体制变动、职能调整、机构整合等体制机制改革问题,搞好协调工作,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三是不断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研究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办法,督促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按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监管和年检工作。
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当前,针对部分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实际,事业单位可进行必要的公开招考。对人员结构特别不合理的单位,要通过合理调配、先出后进等方式调整优化;对有空编的县直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按先急后缓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予以适当补充紧缺人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部分单位人员结构趋于合理,尽可能避免产生新的混编混岗问题。
4、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在机构设置管理方面,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报批制度,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由县编委审核报市审批。同时,严格控制机构升格和设立新的机构以及逆向改变单位经费性质。确因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新增机构的,原则上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要求办理。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既要注重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要注重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用好用活现有编制。一是严格控制超编进人。在编制范围内,当年进入财政笼子的人员总量,要经县编办审核、编委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考试录用。同时,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进一步深化编制实名制管理,努力打造“阳光编制”。三是认真做好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规定,对超编单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通过向事业单位转岗安置,到龄即退,提前退休,工勤人员退出编制管理,实行“以钱养事”等多种途径消化超编人员。通过“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财政供养人员系数,精减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强化机构编制的“龙头”作用。四是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和强化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相互配套制衡的刚性约束工作机制。
三、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凝聚机构编制工作合力。
1、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都认识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宣传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编制是法规,是龙头。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机构编制意识。
2、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编办既是党委工作部门,又是政府工作部门,这种部门性质决定了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一是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中考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动和引导各部门树立大局观念,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的管理规定,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消除增加工作任务就要增加机构编制的思想,树立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的理念。努力通过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方式解决人手不足问题。
3、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找准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当好参谋助手,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有作为。在服务能力上,积极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思考和研究,善于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破解机构编制难题,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建学习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机构编制队伍。 (作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委办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