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迪福 李著斌
日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到县供电公司财务科办事,从攀谈中得知,该公司经理张亚非给了财务科一项特殊的开支权,纳税无需审批,先纳税后补签。
这个特权给的好。一个企业,或一个纳税人不能诚信经营固然不行,这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形成的共识,但在纳税上就不是那么诚信,谈业绩,口若悬河,夸夸其谈,谈纳税闭口不开,困难重重,只有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把国家利益抛之脑后,这与供电公司的作法形成强烈的反差;据说张亚非“很抠”,公司里的每一笔开支,小到几块的文具,非他签字均不得报销,而几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的税款可以由财务与税务机关直接划转,充分显示出他心目中的国家利益是何等重要。然而,我们有的企业或纳税人却老在税款上做手脚,有的还不择手段的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逃避税务机关的检查,结果是自己搬起石头咂自己的脚。
诚信纳税是我们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党和国家给了我们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不自觉诚信纳税,小康社会谁来建设,我们的一些企业法人能否从张亚非同志的诚信纳税观中悟出点道理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