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冲突:民众意愿与社会老龄化
2008年末,全国掀起一场关于要不要调整退休年龄的讨论。一方认为中国退休年龄亟待延长,主要理由:一是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进程正在加速推进;二是中国现行退休年龄确定于建国初期,未随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而延长。另一方认为中国退休年龄至少应该保持不变,也有部分人主张应该鼓励人们早退休,主要理由是中国本身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大学生找工作难问题突出,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担心延长退休年龄导致失业率显著上升带来更多社会问题。
(一)民众意愿:普遍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在这场讨论中,互联网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华网等不单单登发了讨论文章,而且开辟了专门的讨论平台和调查平台。在这场讨论之中,支持延长退休年龄的一方成为众多网民攻击的对象,明显处于下风。新华调查“男女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你同意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网友中有86.27%不同意,仅有11.12%同意,其他表示无所谓。民众一边倒反对延长退休年龄,促使调整退休年龄的可能性一时间显得非常渺茫。考虑到网民意愿代表性不完整。即使是我们所作的街头调查,也显示人们对退休年龄的态度分歧较大。调查结果显示,人们主张的退休年龄男性为59.73岁,女职工为52.98岁,女干部为55.92岁。而已经退休的调查者中有61.94%表示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正合适,有24.93%、5.27%、7.57%、0.29%分别表示早了、太早、晚了、太晚。总的来看,有相当程度的民众认为当前不应延长法定退休年龄。
(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导致高退休人口赡养率
中国法定退休年龄究竟为何要延长呢?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社会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并有可能不堪承受。为了较好地反映目前中国实际退休养老负担的严重性,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07》提供的数据和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测算了中国城镇退休人口赡养率。樊明、王钰鑫等(2008)提出用退休人口赡养率反映一个社会真实的亦即实际的养老负担。退休人口赡养率即是指退休人口与劳动力人口之比。在推算中国城镇退休人口赡养率之前,要对中国城镇化水平的变动做出一个合理的判断,田雪原等(2007)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中国城镇化变动趋势进行预测,结果显示2030年可达75.32%。而2005年底,中国城市化水平为42.99%。因此,我们假设城市化进程在未来20年按每年1%推进是合理的。同时,我们假设人们一旦转移到城镇后其生育行为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从而推算出中国城镇退休人口赡养率变动情况,将从2007年的0.3004增加到2035年的0.8448,呈快速增加趋势。由此可见,中国社会养老负担总是呈快速加重,并可能是不可承受的。而造成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就是现行退休政策,即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低于合理值。而且,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将告终结。
需要指出的是,退休人口是退休年龄的函数。如果退休年龄低,则退休人口的比重就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退休人口赡养负担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退休年龄问题。如果我们不适时延长退休年龄来降低退休人口赡养率,中国的养老将面临日益严重的问题。
此外,随着人的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人能够保持劳动能力的年龄也随之延长,从而退休年龄也应随之推后。早在中国最初确定退休年龄时,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0岁,女性为42.3岁。然而,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为75.21岁。上海等地女性更是超过了80岁。这不仅意味着中国社会养老负担在加重,历史的看,中国退休年龄需要调整。
二、两大争论:失业率变动和性别平等
(一)延长退休年龄与失业率变动
面对社会养老压力的日渐加重,不少学者提出要延长退休年龄,却普遍担忧心延长退休年龄会给已经相当紧张的就业带来更大的压力。事实上,延长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失业率上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个经济社会一定时期的就业量取决于劳动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供需相等决定劳动市场的均衡就业量。由于对劳动的需求是引致需求,取决于产品和服务市场的需求,而产品和服务市场的需求又主要取决于居民的消费需求,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决定其消费需求的最重要的因素。尽管工人早退休能腾出工作岗位,但其收入明显下降,这不仅在于养老金替代率比较低,还在于退休以后养老金的增长通常要慢于平均工资的增长,预期收入下降,人们的消费将趋于保守,从而导致需求随之下降,间接地导致劳动力市场需求下降。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工人退休能腾出相应的工作岗位。事实上,退休年龄低则退休金需求大,从而导致储蓄率下降,结果导致失业率上升和经济增长减速。
退休年龄直接影响劳动力成本,并透过劳动力成本对劳动力市场发生影响。(李珍,2001)劳动者纳税赡养当期退休人口,其纳税义务无论是在企业和职工之间如何分配,在经济过程中总是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如果退休年龄过早,退休群体就会庞大,全社会所需养老的支出就会增大,工资税率就会上升以筹集到足够的养老基金,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工资税率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企业的成本。显然,如果企业成本上升,供给减少,产品的价格将随之上升,均衡产量减少,从而对劳动的需求减少。劳动成本的上升将降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从长期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将降低劳动成本从而降低失业率。事实上,退休年龄越低则退休后再就业率越高。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国退休后再就业者高达33%,不仅没有腾出相应的工作岗位,还使得养老金更多地成为工资外的福利。
从长期来看,没有证据说明退休年龄的提高会带来失业率的上升。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和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91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定退休年龄和失业率数据,我们分性别分析了法定退休年龄和失业率关系。结果表明,法定退休年龄和失业率完全没有相关性。相反,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德国、奥地利等工业国家纷纷采取了鼓励提前退休的措施缓解严重的事业问题。但实践的结果并没有按照政策制定者的设想发展,这些国家的失业率居高不下。而美国是法定退休年龄最高的国家,排除金融危机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失业率一直保持在5%左右的较低水平上。
(二)女比男早退休是性别平等还是性别歧视
性别平等的退休年龄,已成为对女性保护的时代要求,是宪法精神的体现。《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一般认为,建国初期大部分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技能缺乏,并需要抚养多个孩子。因此,普遍认为女比男提前退休在当时是合理的。事实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退休制度设计是实质上的性别平等。但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两性之间非生理差别逐渐消失,如:受教育程度上,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到高等教育阶段,两性比例相差也不再明显;中国产业结构也已转变为“二三一”、“三二一”,二、三产业中相当部分工作是适合女性的。因此,从对女性关爱出发而制定的女比男早退休的制度已经缺少继续存在的客观基础,并被越来越多的女性认为是对女性工作权、发展权的剥夺,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当然,部分主张女性应提前退休也是可以理解的,且应得到尊重。因为大家的出发点都是美好的。
究竟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体现了实质的性别平等还是性别歧视,这与《宪法》未明确性别平等意味着男女同龄退休不无关系,从而为学术界、公众争论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性空间。国际上通常认为,性别平等意味着男女同龄退休,男女不同龄退休就意味着性别歧视。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加入。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的权利,特别是:(a)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b)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当然,这里“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是否就意味着男女同龄退休?负责执行这一公约的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男女同龄退休才意味着享有相同的就业权利。2009年2月12日,国际劳动组织北京局局长康妮女士在“性别平等的退休政策研讨会”发言中指出,女性比男性提前退休是直接的性别歧视,中国名列其间。
当今社会,性别平等的退休年龄是国家对男女平等的参与权和发展权的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符合中国宪法精神和国际惯例的。因此,政策制定应建立在细心体察群众愿望和利益要求变化的基础上,更全面、更准确的反映群众利益。这也意味着应理性评判当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做出维持或调整退休年龄的科学判断。
三、三条路径:弹性调整、渐进调整、差别调整
(一)弹性调整。弹性调整也就是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这主要是由社会经济与人口方面的诸多特殊性以及地区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特点所决定的,从而也是真正体现社会。比如,人们的就业初始年龄是存在差异的。一般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在18岁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而博士毕业生很可能在30岁左右才进入劳动力市场。执行相同的退休年龄安排(如男性),则有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力资本浪费。此外,根据个人意愿选择退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渐进调整。渐进调整退休年龄主要是指通过渐进式调整的方式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一个合理的区间,从而减少甚至是避免在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剧烈的阻力。这种调整方式也是诸多国家采用的。如美国从2002年开始,分阶段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到2024年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7岁。根据这一原则,我们提出了一个基本方案,即在2015年之前将女职工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2019年之前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0岁;2025年之前将男性退休年龄提高的65岁;2031之前年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最终实现男女同龄退休。
(三)差别调整。差别调整退休年龄是指对具有不同特征的群体采取不同的退休年龄和不同的调整过程。调整过程可以一步到位或逐步调整,强制调整或弹性调整。这样可根据轻重缓急和调整的难易程度恰当地在不同时间选择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式。同时,为民众提供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这样一种调整方案的精神,可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需要。更严格意义上,这是真正的性别平等的退休制度。本质上,性别平等不仅不应有对女性的歧视,也不应有对男性的歧视。而差别调整,为男性也提供了可能性空间。
差别调整主要根据人们在对待退休年龄上的不同意愿决定的。如,不同性别群体对退休年龄有不同的选择。根据调查,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的女职工有比较强的愿望提高目前的退休年龄,而女干部和男性的愿望相对较弱。因此,女职工群体可考虑调整。又如,不同行业的就职者对退休年龄有不同的选择偏好。根据调查,政府行政管理、文教科卫和IT 等行业的就职者所希望的退休年龄和主张的法定退休年龄均相对较长。这些行业的一个特点:工作所需体力相对较少,而智力成分相对较多,受教育程度也普遍高于其他行业。因此,这些行业可考虑调整。再如,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群体对退休年龄有不同的选择。根据调查,受教育程度高的人要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希望自己的退休年龄以及主张的所属群体的法定退休年龄要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要高;按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认为自己退休将会退“早了”的比例要高于其他受教育程度的人。
四、结论
综上所述,调整(延长)退休年龄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有效举措,保证合理的社会养老负担重要保证,实现男女同龄退休从而真正体现性别平等的唯一路径。而且没有必要担优延长退休年龄会导致失业率上升。选用差别调整退休年龄是最恰当的。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