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巷议,话作风”系列杂谈之三
堵住“潜规则”的黑洞
今日竹山网消息 一位在外打工的同学,每年回来都要带几份务工地出产的烟、酒等特产,不是孝敬父母,而是用来进贡父母官的。问及缘何如此,他说:“就剩父母在家,政策他们多半不懂,打点一下村上领导,平时应该会关照家人些,父母办事啥的也顺利些。大家都是这样做的,也是人之常情……”
同学所言不仅仅是人之常情,也传递出了些许言不由衷的无奈——“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这种“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人人都讳莫如深的“潜规则”。
“潜规则”,是相对于规章制度等“显规则”而言的,是没有明确规定见诸制度,上不了台面,进不了文件,甚至难以启齿,但在实际生活中相当部分人未必愿意但也只能接受的行为规范。它无形无踪,却又无所不在;它无名无分,却又无可摇撼;它逆情背理,却又通行无阻。恰如有本《潜规则》的书中所描述:“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明白,明文规定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套不明说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不明白这一点就难免要吃亏。”
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都有各自的“潜规则”,当前存在于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的“潜规则”,则是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种。比如做工作不能太冒尖,新任务来了不能雷厉风行,否则就可能“出头椽子先烂”;比如有群众反映问题,再大的事也是先让下面人处理,“一把手”一般不出面,否则就是“不会当领导”;比如到有关部门办事就得给“好处”,“好处”多少与办妥的快慢成正比,否则就是“不明事理”;比如当官就得“活动”,提拔就得“走动”,否则就是“落伍”……
这些“潜规则”虽然只盛行于某些干部之间,但其危害万万不可小视。首先,奉行潜规则的人,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既让上面不知底、群众不知情,也让法律法规蒙羞,有悖党性。其二,按“潜规则”行事,无论是从中获得利益、争得地位也好,还是讲够排场、赚足面子也好,都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追求,它所讲的是庸俗的官场关系学,漠视群众利益,割裂了与群众的联系,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其三,按“潜规则”行事,必然有失公正公平,它使得投权力所好者轻而易举地得到好处,而那些坚持原则、不媚权媚俗者易受冷落,甚至被边缘化,于是“同流合污”的队伍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潜规则”是一种破坏党纪政规的歪风,是一种扰乱正常党内生活和行政秩序的邪气。不摈弃“潜规则”,党风政风就难以真正转变。要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既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成文规定”畅行无阻,也要强化监督机制,让“不成文的规定”从我们视野里消失。 (品雨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