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你信息灵通,让我买家电等一阵子,现在既为我节省了千把元,又没有影响春节时使用,信息真是金钱呀!”。我的一位农村亲戚节后串门时兴奋地对我讲。我也夸口说:“我既宣传了党的惠农政策,又得了你的感谢,太值得了!”乐得他直说:“是、是、是”。
2008年12月1日起,“家电下乡”实施范围将扩大到14个省市区,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四年。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五亿台左右,累计可拉动消费一万亿元。
在扩大内需成为刺激经济的一大引擎后,农村这块有待挖掘的消费宝地被寄予了厚望。实事求是地说,农村的消费潜力确实诱人,其一,我国农村有两亿多户家庭,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其二,当前我国农村的消费水平还很低,存在着巨大的提升空间,统计显示,农村家电普及程度仅相当于城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水平。以二零零七年为例,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三分之二,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二分之一,冰箱为四分之一。
综观全球经济发展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这两驾“马车”,其弊端已越来越突出,此时加快消费这个“瘸驴”的速度便成为当务之急。在这个大背景下,家电下乡不但具有带动消费、扩大内需的使命,还有着扭转经济结构的非同寻常意义,表面上看,农民购买家电产品,政府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得到实惠的是农民自己,既能借此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还为拉动内需做出了贡献,一举两得。但要想保证这项惠民措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真正起到带动消费的作用,可能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理所当然。
家电下乡,首先要企业破除“便宜没好货”的经营理念,不能拿着国家的政策这个尚方宝剑,向农民低价倾销库存积压品,甚至是劣质产品;其次,落实到基层后,不能变相为行政摊牌购买,不管三七二十一,贪大求洋,大搞形式主义,捞政绩。每户必须完成购买指标,只会使这项政策走味,吞噬了党的恩惠。毕竟现在的农村家庭拥有家电的比例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再买一些当摆设,聋子的耳朵,没必要。
重要的是,家电下乡后,要让农民朋友买得起,用得起。家电必然需要消耗电力,若农村的电力供应都得不到保证,那要家电又有何用?若通信信号不能完全覆盖农村,打个手机还要跑到山顶找信号,这样的手机要它何用。再说,冰箱是耗电较大的家电,农民不一定舍得整天看着电表转?
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务要跟踪,商家不能只图斧子拖,不管柴开,买出即可。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哪有家电不损毁的,农民在指定的中标商家购买,且一般都在县城,若有质量等问题,还要带上家电再跑一两百公里找售后服务,恐怕我们也不会心安理得吧?因此呼吁中标商家对农民家电服务方面的需求,力求做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售后服务网点不说一个行政村吗?起码要做到一个乡镇一个售后服务网点。另外可否延长免费维修年限。
扩大内需的关键在农村,没错。从这个角度而言,家电下乡惠农,也没错。但要想让家电下乡带动农村消费,恐怕还需要我们各级政府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力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中央出台了四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刺激消费。要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就必须在四万亿中向农村作出倾斜,一方面让农民在这些公共产品的投资中找到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让农民在消费时增加安全感,当他们不再担心孩子上学、看病、养老等问题时,消费能力自然而然就上来了。
此项工作落实好了,既可以为稳定中国经济做贡献,又叫农民朋友得实惠。更重要的是为此次世界金融危机减轻了压力。树立了中国责任政府的形象(吴承志 陈君 周春华 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