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脸儿熟”,法国家乐福集团最近可谓“名满神州”,只要是上网的中国人,包括我们竹山人,没有不知道家乐福的。可知名度是一回事,它在中国的超市生意却是另外一回事。网络传说家乐福大股东资助藏独势力,引起中国网民的强烈不满,广大网民不仅在网上号召抵制家乐福,而且到家乐福超市门前进行抗议。4月20日,家乐福总裁迪朗声明说,家乐福从未资助过“藏独”势力,他反对抵制北京奥运会……网络力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孰是敦非我们暂且不论,我们要说的是,在这次事件中,家乐福的知名度为什么不能提高它的效益,反而让它的生意受到影响呢?家乐福知名度的飙升传言与藏独势力有关联,因为对藏独的强烈愤恨,所以人们也憎恨家乐福。家乐福所获得的不是美誉,甚至也不是中性的,在中国网民看来,它这张“脸”不仅不美,反而丑得很,于是以集体抵制的态度来对待家乐福。
由此说来,企业不仅要知名度,还要美誉度。反映到企业形象上,自然要是要企业保持美好形象;反映到广告方式上,自然也不要引起受众的反感乃至仇恨。比如电视广告曾经引起人们“电视剧插播广告还是广告插播电视剧”的冷嘲热讽,国家还因此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电视广告插出行为。网络广告同样如此。过去网络广告盛行弹出式广告、插件式广告,打开网页,各种各样的图标满页转,有的还时不时弹出些广告来,给网民阅读带来影响,引起网民的反感,所以这类广告现在已经非常少见了。
从家乐福的遭遇上,从网络广告方式的改进上,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企业需要美誉,也需要网络民意。(越走越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