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也有底线
当今社会没有哪一种媒体能像网络一样,可以还人们如此自由的言论空间。似乎只要有了一个虚拟的网名,就可以纵情驰骋其间,使自由表达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表现。但同时,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关于网络伦理与言论自由的问题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寄托着民意表达、舆论监督的重任与希冀的《庸城杂志》版块开办以来,搭建起了政府与百姓的交流平台,出现了不少反映问题的好帖,相关部门也遵照县委政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初衷开始认真回复办理网民的意见了。如此一来,“众意”得到了表达,政府的权力得到了监督,社会的张力得到了缓解,民众的焦虑得到了释放。然而,“自由”一旦“泛滥”,就会扰乱网络文明的秩序。现在打开《庸城杂志》,我们越来越感到阵阵恐惧。部分网民不考虑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很少考证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进行成熟地思辨,仅凭主观臆断,带有很严重的感情色彩,导致真相的掩盖、言论的偏颇和失实;更有一部分网民喜欢造谣生事,随意发表道听途说的不实言论,不管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明明知道是假消息,为了耸人听闻、吸引眼球,故意加以想象发挥,使很多空穴来风的话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肆意传播,一些隔岸观火者在一旁添油加醋,一些素质低下者在其后无理谩骂;甚至有人对事物的判断牵扯进个人私利,故意捏造事实,令网络变成了宣泄的工具。
面对这种混淆视听、致人迷乱的局面,我们也曾四处寻访良方以求遏制,结果得知即使如新浪、搜狐等大网站也是靠大批经验丰富的人工不停删除才能清人耳目,于是变得不知如何是好。一方面不得不为此事加派人力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又担心随意删除不希望留下的言论是否会触犯言论自由的法律。
言论自由尽管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言论自由是有责任约束和制度规范的,因为我们的拥有的是一个社会责任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中,自由表达是一项附有 义务的道德权利,如果一个人不负担起这个对于他的良心的义务,运用言论自由去煽动仇恨、诽谤、说谎 ,那么他就没有要求言论自由的权利。
今年2月,济南女大学生王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两次上京到中纪委揭发父亲不如西门庆,开办网站申讨父亲包养李翠莲,侮辱、诽谤李翠莲,终因侮辱罪被判处管制两年。这给了广大网民一个警示,网络上也随便不得。
网络的发展需要网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网民之间的相互宽容。我们绝不能容许网络言论权利本位的无限扩张和义务本位的阶段性缺失,我们期待有理性、有社会责任感的网民参与网络秩序的建设和网络言论的表达。(品雨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