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扶持促发展
本报评论员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无小事”的思想,拿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具体举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各乡镇要毫不松懈的抓好农村经济示范户的培植工作,严把评选标准,兑现扶持政策,为农村市场主体的培育工作打好基础。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各市场主体倾其所能的予以支持,要加大调研力度,了解市场主体的困难和希望,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服务。要正确行使执法权,理顺执法体制,既严格执法,又坚决制止多头执法、越权办案等伤害市场主体的事情发生,从重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组织培训提供充足合格的人力资源,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搜集发布有用的信息,并支持其他类市场主体积极巩固或开拓农村市场,为农村市场主体提供配套服务。只有各级各部门都大力的用实际行动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才会得以发展壮大,发挥到应有作用。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还必须要有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的工作高度重视,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的大气候已经形成。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营造声势,使其让全民接受。要一如既往的开展“致富之星”在内的各种公开评选表彰活动,要大张旗鼓地推介各类创业典型,在全县形成创业光荣的舆论环境,使创办经济实体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给各实体创办人以精神鼓励,对具备条件的能人可以在入团、入党、选拔村干部、推举中心户长和村民理事会成员等方面予以优先,提高其政治待遇。县乡村制定有关规划或通过相关决议时也听取这些人士的意见,以增强其群众威信和社会地位,从而让他们坐“正席”,进一步增强其创业积极性。
各地各部门只要能从思想和行动上,加强对各市场主体的支持,那么,培育市场主体拓宽增收渠道工作就一定能够得到顺利推进,得到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