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在今秋开学之前,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规定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5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普通高中计划生由每生每学期35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70元,普通高中“三限生”的学费标准,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这次同时列入本次调整的,还有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学费标准。其中,部属本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独立举办的高职院校和高专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本科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据通知要求,此次调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原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今后仍按原规定标准交学费;而今秋入学新生,将按新标准交学费。
据了解,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和高职、高专的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作调整,如今学生培养成本有较大变化,面临较大成本困难,直接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作了调价。但 调价不大,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每学期上涨175元,一般高中上涨了120元。此外,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仍将按现行有关政策,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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