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业考试方案。今年,考试成绩与去年一样以等级位置方式呈现,即将中考成绩分为四等(A、B、C、D),并赋予对应的位置分。具体操作办法是:考试科目原始分、最高分至及格分(总分的60%)的区间,按所设等级数(不含D等)平均划分分数段,以确定A、B、C等,及格分以下的设为D等,并赋予对应的位置分(缺考和零分不赋位置分)。位置分总和由去年的64分提高至70分,体育成绩记入总分,其中体育成绩记入总分新增位置分4分,物理、化学各增加1分。
(县教育局 贾艳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