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新的《信访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县教育局实行信访工作“四公开”。
公开受理范围:对全县教育系统内存在的学校乱收费、教师师德师风败坏、干部滥用职权、学校管理混乱等个别现象以及个人需要提请县教育局解决的问题,均可通过信访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开信访渠道:可通过写信、到局谈心室直接走访、拨打举报电话(4220173、4220181)或在局机关大门口意见箱内投递申诉材料等形式向县教育局反映问题。公开办事原则:所有来信来访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调查,一月内办结。经查问题较大的作立案处理,问题较小或查否了的现场反馈调查处理。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来信来访的程序是:工作人员接待处理——领导审阅批示——向信访人发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组织调查——反馈调查结果;案件的办理程序是:调查取证(笔录签字)——错误事实见面(本人签字)——量纪讨论(召开局党委会)——处分送达(签字)。(曾耀山 李光梓 朱名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