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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7 17:20 来源: 编辑:贺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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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记账代理机构:


  根据省、市会计主管部门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全县会计人员顺利报名、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试科目。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报考条件。一是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是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报考。

  3、报名、缴费、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一30日,每天8: 00-20: 00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最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00。资格审查时间为:上述时段内的工作时段(含双休日)。 

  3、登录合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 ,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4、填报考生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县(市)、区。

  5、资格审核要求。报考人员到县会计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程序是,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登记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样资料,审查通过后,由县会计局审核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6、实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请考生慎重操作。县会计局不收费,也不代理缴费、收费业务。

  7、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4月26日至5月5日期间每日8: 00至20: 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 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8、考试时间安排。2020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十堰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shiyan.gov.cn/)会计管理栏目。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9、注意事项。一是报名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二是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照片要求是(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三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 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地址:竹山县财政局(城关镇人民路90号)

服务热线:0719-4225165

联系人:杨爱武、梁剑波

附件:十堰市会计局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考试考务通知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十堰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建知

  各县(市)区会计局(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 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诚信档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该试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 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接以下要求选择报名地点: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会计管理部门报名。

  (四)报名时间

  全市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一30日,每天8: 00-20: 00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资格审查时间为上述时段内的工作时段(台双休日),缴费最终截业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00。

  (五)报名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

  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

  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

  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

  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 ,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件,确认本人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县(市)、区。

  4.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会计局(股)负责,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均要求原件)。审查通过后,由审核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5.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

  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

  6.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4月26日至5月

  5日期间每日8: 00至20: 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 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五)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 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20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十堰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shiyan.gov.cn/)会计管理栏目。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会计局(股)要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报名时间、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在报名工作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和市会计局有关文件执行。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市会计局请示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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