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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竹山县小微水体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5 11:40 来源: 编辑: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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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在小微水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摸底调查、现场复核,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现将竹山县小微水体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同时抄送各相关部门,请结合职责,共同做好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

各乡镇辖区内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因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更新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同时,将调整人员信息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小微水体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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