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好我县建档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工办[2019]19号)规定,县总工会拟对110名建档的全国级、省级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19年1月8日至1月14日)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真实身份与竹山县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4226599、13872816011。
附件:竹山县全国级、省级建档困难职工花名册
竹山县总工会
2019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