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日前,秦古镇居民刘某香因不满交警对其家人无证驾驶的处罚,在微信群多次发送辱骂交警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因寻衅滋事,刘某香被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1月12日,刘某香丈夫张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现场查获,并依法处理。刘某香对交警的处罚心存不满,便在500人的微信群内多次发布辱骂交警的语音信息,经群内网友指责后仍不改正。刘某香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刘某香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的处罚。(王锐 徐家定 邹一丁)
